很多买房一族对于契税是非常关注的,契税是买房子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不过对于要买房的人来说,如果契税上调的话,可能也会对买房者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少人都说2021年契税要上调,那么这个消息是真的吗?2021年契税最新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行?房地产契税2021年开始上调了吗?下面就跟随见闻坊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吧!
2021年契税最新规定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202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契税法》中,对比现行的《契税暂行条例》来说,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具体如下:
1、契税应税行为
根据契税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首次将作价投资、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纳入契税应税范围。
2、契税税率
根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国家约定的契税税率是在3%-5%,具体的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范围内提出建议,报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登记确定差别税率,各地都有自己的自由裁量权。
3、契税减免
对比1997年的契税暂定条例,契税法增加以下三种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免税行为: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二)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无需缴纳契税。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家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免征契税。
2021年契税上调是真的吗?上调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内容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一些人士因此解读认为,2021年契税税率将上调。
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我国契税税率一直就是3%-5%。但在实际操作中,执行的是有关部门的优惠政策。据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2021年契税法颁布的影响
本次《契税法》颁布,各大媒体争相宣传2021年9月1日起,契税的征税税率将会调整到3%-5%,这种断章取义、浮于表面的讲解可能会误导广大人民。
本次契税法的颁布,将契税征收由部门条例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同时结合契税征缴过程中存在的一些新问题,对1997版的契税暂定条例进行修正和升级,并非直接提高契税税率。
契税法颁布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会结合新《契税法》的精神,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主体的房屋买卖行为对契税的征收政策进行细化,国家还会保护刚需置业群体的合理置业需求,对刚需购房者继续实施契税减免,不会直接增加契税的征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