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不堪养三个弟妹轻生 妇联介入

2021-04-08 10:24:20 作者: 女孩不堪养三

最近这几日,张子枫的新电影《我的姐姐》上映,引发了无数网友的议论,大家都在讨论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这个话题,而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正在发生,据报道杭州一女孩不堪养三个弟妹轻生,据了解妇联已经介入,那么具体情况怎么样呢?大家跟见闻坊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女孩不堪养三个弟妹轻生 妇联介入

因不堪一人养活弟弟和两个妹妹的压力,20岁的云南女孩小刘3月23日在浙江杭州跳河轻生,幸得民警和热心市民及时伸援手她才获救。

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4月7日告诉澎湃新闻,小刘家确实存在她所说的家庭问题,目前区妇联已经在对接了。杭州市下城区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小刘现在情绪不稳定,暂不接受捐助。

轻生女子在河面上漂浮着。本文图均为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 图澎湃新闻此前报道,3月23日上午9时33分,小刘在杭州西联桥跳河。接到热心市民报警后,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东新派出所民警邱昌明立即带着辅警火速赶往现场救援。邱昌明到现场后看到,身穿蓝色上衣、浅色牛仔裤的小刘在河面上漂浮着,半个身子泡在水里。他和同行的辅警随即下水营救,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两人连拉带拽将小刘成功救起。

邱警官跨栏救人。邱昌明经了解得知,小刘是云南人,今年二十岁。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她一个人的肩膀,她十几岁就出来打工养活弟弟妹妹。这次想不开也是因为生活压力太大。小刘还告诉邱昌明,“其实我已经不止一次想过自杀了......”小刘一边哭着一边将双手拿出给邱昌明看,两只手腕上有数十道割痕。

在邱昌明的劝导下,小刘慢慢平静下来,也放弃了轻生念头,她答应邱昌明会好好珍惜生命,并对邱昌明表示感谢。

杭州下城区东新街道办工作人员4月7日告诉澎湃新闻,经了解,小刘属杭州拱墅区皋亭社区。事发当天,街道办和社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女孩已经被民警送往医院,后女孩的舅舅将其接走。

邱警官劝导小刘。拱墅区皋亭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暂未关注到此事,小刘属于社区内的流动人口,暂不清楚有哪些帮扶措施。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小刘家确实存在她所说的家庭问题,女孩的基本情况已经按照流程向上级反馈了。据了解,目前区妇联已经在对接了。

杭州市下城区妇联工作人员说,小刘现在情绪不稳定,暂不接受捐助,后续区妇联会根据小刘的需要提供一定的帮助。

下城区妇联工作人员还表示,小刘父母的责任较大,他们还在向女孩小刘了解情况。

父母去世姐姐是否必须抚养幼弟

根据法律对于监护的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承担。若祖父母不具有能力,姐姐应承担该义务。姐姐在个人选择和法定义务之间,应该首先尽法定义务。若姐姐确实想去读书,可以从有利于弟弟的角度出发委托他人监护。

这事真不好评价,无论怎么说,这事本身就是太残忍的。对于姐姐来说,自己已经成年,却还要抚养自己年幼的弟弟,除了经济压力,心理上的压力估计也不小,但是一奶同胞,能怎么办?对于弟弟来说他是无辜的,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年幼的他就要面临父母双亡,由姐姐抚养的生活,他的路又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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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判离婚案件,关于子女抚养,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二十九、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处理,是从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依据,再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进行综合考量。由此原则出发,根据实践,根据不同情况给出具体解答。

1、孩子两周岁以下,一般跟随女方生活,除了一些特殊因素比如患有严重疾病,女方不尽到抚养义务等情况外。

2、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对子女无不良影响可随男方生活。

3、两岁以上但未成年孩子,双方都主张抚养权的,根据以下情况优先考虑。已经绝育或者失去生育能力;随孩子生活时间长的;无其他小孩,但另一方有小孩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其成长明显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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