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42岁男子假冒警察电话行骗被捕

2021-04-21 19:17:31 作者: 香港一名42

招摇撞骗,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良好形象。本案中,如果你遇到的人,假冒国家公务人员,实施欺骗行为情节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后果,就构成犯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产生的后果较轻,就构成违法行为,依法应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如果是利用公务员的身份谋取的不正当利益达到相应的数额而超出了招摇撞骗罪的刑期上限可以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数额特别巨大的50万以上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从重处罚,罪至无期。如果还涉及其他罪名可能数罪并罚,所以最关键是其到底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