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据当地媒体报道一男子为了让自己的父亲不为病魔带来的痛苦所折磨,将父亲勒死在家中,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但对于这件事情的全部过程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的,那么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吧。
男子"为减少折磨"勒死父亲
4月21日,云南大理。据12309中国检察网消息,男子“为了减少病痛给他带来的折磨”,亲手将父亲勒死在家中,并放入棺材内掩埋。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被害人李某某与被告人系父子关系,二人共同生活。由于李某某以酒度日,身体每况愈下,曾流露过死后将其埋了,不用通知亲属及邻里。2020年10月2日凌晨6时许,才认为李某某常年有病靠喝酒续命,为了减少病痛给他带来的折磨,在自家正房左边阁房间内,用绳索缠绕李某某颈部将李某某勒死。后将李某某尸体拉到离家200米远的坟地旁边,将尸体装入事先摆放好的棺材内掩埋,随后电话通知亲屋李某某醉酒跌死。10月5日,将作案时穿的衣物和李某某生前的行李衣物在自家房后烧毁,后到无量派出所将李某某户口注销。经鉴定,死者李某某符合勒死。
事件回顾
大理检方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常某才,1979年生,与父亲李某某二人共同生活。由于李某某常常饮酒度日,因此身体状况一日不如一日。李某某曾流露过死后将其埋了,不用通知亲属及邻里的意思。
2020年10月2日凌晨6点左右,常某才认为父亲李某某常年有病靠喝酒续命,“为了减少病痛给他带来的折磨”,于是他从房间中拿出了一根绳索缠绕父亲的颈部并将其勒死。
待父亲死后,常某才将父亲尸体拉到离家200米远的坟地旁边,将尸体装入事先摆放好的棺材内进行掩埋。将父亲掩埋好后,常某才电话通知亲属,称父亲是醉酒跌死的。
事发三天后,10月5日,常某才将作案时穿的衣物和父亲李某某生前的行李衣物在自家房后烧毁,随后便到当地派出所将父亲户口注销。
10月6日,常某才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0月15日,经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南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死者李某某的死因应为勒死。
2020年12月18日,云南省大理自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检方认为,被告人常某才无视国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常某才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宽处理。
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1.故意杀人的,处死 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规定的“情节较轻”,主要是指防卫过当致使他人死亡、出 于义愤杀人等情况。考虑到故意杀人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本条对于刑罚作了比较特殊的表述,按照从重刑到轻刑的顺序列举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故意杀人罪的罪犯,在量刑时应当首先考虑重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