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并非现代人的“专利”,古人并非咱们幻想的那般憨厚,那时候也有许多市侩经过出售冒充伪劣商品牟利。
宋朝就已经有了这种恶风陋习。市侩们为了多赚黑心钱,想尽各种方法坑害顾客,他们在肉里灌水,在粮食里浇水,在盐里掺灰土,往鸡肚子里塞沙子,把鹅和羊的身体吹胀,把腐朽的蔬菜打扮出新鲜的姿态,把假造的物品冒充成正宗的品牌,真是一点儿良知都不要了。
南宋大臣洪迈去金国出差,途经开封,在粮油市场上买了一袋小麦,其时感觉很枯燥,哪知没走到张家口就发霉了。众所周知,小麦吸水能力很强,100斤小麦中注入20斤水,摸起来仍是十分枯燥的,并且籽粒丰满,卖相极好。买家不知道本相,没有及时晒,水分出不来,小麦天然就发霉了。
宋朝市侩能够说比比皆是。宋人有首曲子:“浙右华亭,物价廉平,一道会买个三升……这一瓶约迭三斤。君还不信,把秤来称,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华亭便是现在的上海,这首曲子唱的便是上海假酒—要价不高,一向纸币能买三斤酒,其实光瓶子就重一斤,掺的水又有一斤,一向纸币最终只能买到一斤假酒。
不过,那时技术手段落后,假酒仅仅掺水,对人体没什么损害。事实上,宋朝习尚之坏和人心之恶并不亚于今日。
宋朝秀才每年都要祭几回文庙,祭祀完的猪肉,一般大伙分掉,但是到了盛夏,天气炎热,上午祭祀的猪肉,下午就臭了,谁都不愿意要。为了防止“糟蹋”,他们就把那些猪肉兑给肉估客,肉估客用血水泡洗一番,异味儿暂时没了,肉色还挺美观,能够一文不少地卖给不在行的顾客。肉估客奸恶倒不古怪,满口圣贤大道理的秀才们居然也把蜕变的猪肉转售别人,看来孔夫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教训并不管用。
不但秀才,有些农人也很过火。南宋战乱之时,死伤无数,江浙的农人用人的腐尸喂猪和养鱼。腐尸毒性极大,猪和鱼吃了尸身,毒素必定在它们体内残留。农人把这些猪和鱼卖掉,自己只吃正常喂食的,真是既自私又奸恶。
已然食物安全问题如此严峻,监管也就势在必行了。
其时,河南商丘有个皇家农场,出产的五谷、蔬菜和禽蛋也是专供皇室享受。此外,皇宫及邻近还有“御苑”,里边也种菜种粮,能够供给御厨。所以宋朝皇帝吃的都是“特供”。
皇帝们还搞了一些严刑峻法,让御膳房那些掂勺的和切墩儿的不敢粗心粗心。严峻到什么程度呢?假如菜不新鲜,或许择得不洁净,相关店员要判处一年劳改;要是御膳里呈现了苍蝇或许老鼠屎等脏东西,相关御厨就得判两年劳改;假如让皇帝吃出了缺点,那御厨就得判死刑。
怎么保证平民百姓的食物安全?法令规则:出售腐朽蜕变的食物给别人,导致食物中毒或呈现某种疾病的,劳改一年,一起补偿医药费;假如导致逝世,处绞刑,家产一半没收,另一半补偿给死者家属。北宋中后期,法令进一步规则,肉贩在猪牛羊肉里灌水出售的,打六十大板,再犯则要判处一年劳改。
但市侩横行的普遍现象阐明,法令条文并没有起太大效果。为了让自私商贩惮于持续作恶,唐宋时期产生了一大批因果报应著作:卖灌水肉的估客来世投生为猪;卖蜕变面粉的商人来世投生为驴;某年某地平地风波,八十个造假商贩一起被雷劈……
靠因果报应之说能否抢救古代的世道人心?或许会对一部分人起效果,但总体上来说恐怕不可。食物监管还得靠法令,而独裁社会缺少法治根基,所以真实有用的监管也就无从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