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接受公务的坏处
走马接受公务一职,适当于“特派员”+“间谍”+“督查官”+“监军”的集合体,自诞生之日起便有它的坏处,越到后来,皇帝赋予走马接受公务的职权越多,坏处就越多,首要表现三个方面:
1、乱用本身督查权。
走马接受公务等第很低,只需正七品,但位卑权重,特别是宋徽宗时期,一路事无巨细,走马接受公务均可按察监督,位置简直与监司平起平坐。比较各监司,走马接受公务具有“传闻言事”的特权,只需传闻某某官员或许存在违法乱纪行为,就能够不经台谏,直接上奏皇帝,皇帝出于对他们的信赖,往往不下御史台核实,便依照走马接受所奏决议当地官员的升官免除,即使所奏不实,也不会责罚。
宋哲宗画像
宋哲宗元祐年间,名臣滕元发调任太原帅臣,因走马接受公务告发,朝廷便预备改派范纯仁替换滕元发,后来中书舍人王岩叟对立说不能因走马接受公务一人之言便容易进退帅臣,朝廷才撤销这次改任,但对告发不实的走马接受公务,并未追查任何责任。
2、侵夺当地官员权利。
走马接受公务大多是宦官或三班青鸟使,他们不是科举入仕的文官,全体素质偏低,喜爱拿着鸡毛当令箭,处处乱干与,乃至逾越职权规模,侵夺当地权利。有的走马接受公务使用督查将领的权利干与军政决议计划,“虽名接受,其实监军也”;有的走马接受公务使用督查当地财务的权利,向当地官员伸手索贿,中饱私囊;有的乃至揭露侵夺经略安慰司的权利,“与帅臣抗礼,而胁制州县无所不至”。
3、接受当地官员请托。
走马接受名义上隶归于诸路经略安慰使司,实际上是皇帝的耳目,直接受皇帝指挥,他们能够常常面见皇帝,即使无事,每年至少也要向皇帝陈述一次作业,向皇帝禀告所督查官员的表现状况,是好是坏往往就靠他们一张嘴,有些当地官员便对走马接受公务故意巴结,“趋承之不暇”,期望他们能在皇帝面前替自己美言,以期取得进用,而走马接受公务本身开展空间有限,便使用接近皇帝的时机,协助当地官员说好话,或许帮助呈上跑官要官的奏状,以拉拢当地官员,从中收取贿赂。
走马接受公务的废罢
因为走马接受公务乱用职权,干与当地权利,乃至肆无忌惮,从北宋中期开端,便有人对立设置走马接受公务,皇帝尽管信誉走马接受公务,但也不得不采纳一些监督和限制办法:
1、严厉选任程序。走马接受公务一般由宦官或三班青鸟使(初级武官)充任,以官宦充任的,由宦官主管组织入内内侍省提出主张名单,皇帝亲身选定;以三班青鸟使充任的,由三班院提出主张名单,枢密院确认人选,其他任何组织和官员都无权干与,以此保证督查独立性。
2、实施任职逃避。入内内侍省和三班院提出走马接受人选名单时,附有人选的“家状”即原籍信息,作为皇帝和枢密院确认人选和任职区域的参阅,走马接受公务一般不能在原籍地点地任职,也不得在有亲属担任路级高级官员的区域任职,而是到异地穿插任职,避免他们构成实力。
3、制止结交当地官员。宋朝规则诸路官员不得引荐走马接受公务人选,诸路走马接受公务也不得与本路官员联婚,避免他们结为朋党,影响督查独立性和公正性。
4、实施互相监督。走马接受公务本来是督查当地官员的,但宋朝一起又规则,诸路官员能够反过来督查走马接受,这样一来,走马接受公务在实行督查责任时就要有所顾忌,不能肆意妄为,这种互相监督的形式看似奇葩,却是宋朝权利制衡,稳固皇权的不二法门。
宋徽宗画像
惋惜的是,这些准则发挥的效果适当有限。宋徽宗时期,将走马接受公务改称“廉访使者”,顶着“廉访使者”的名堂,实际上“一路事无巨细,皆所按刺”,排名仅在诸路司正副长官之下,成为理直气壮的督查官,“若州县有罪”,廉访使者可“自合按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