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是什么时分开端的?童养媳中的受害者!感兴趣的读者能够跟着小编一同看一看。
对大多数人来说,未必见过童养媳,这对女孩子来说几乎便是品格和身体上的两层糟蹋。在本应该生长的年岁,却成了别人家的媳妇,毫无权力可言。
第一次知道“童养媳”这个概念,是在很小的时分看一部叫做《婉君》的电视剧,当然那是一部言情剧,焦点绝不是在婉君情不自禁的命运多么不幸上。
《婉君》剧照
童养媳,也叫“待年媳”、 “养媳”,是由婆家哺育的女婴、幼女,比及成年后正式成婚,这种现象在清代尤为遍及。
宋朝时,上层社会就开端盛行童幼许婚。宋英宗高皇后少小时鞠养于皇宫中,英宗此刻也在皇宫内,与皇后同年,仁宗谓“异日必认为配”,长大后二人遂成婚,生神宗(见《宋史·后妃传》)。这种状况在一起期的金朝也相同遍及,金世宗曾说:“朕四五岁时,与皇后定婚。”(见《金史·后妃传》)
精确来说,我国古代并无童养媳的称号,但这种方式却很早之前就呈现过了,最早能够追溯到周代实施的“媵制”,即女子出嫁时,尚年幼的妹妹与侄女伴随出嫁至夫家,妹妹与侄女长大后就做了丈夫的妾。秦汉往后也有变相的做法,即帝王把贵戚之女自幼选进宫,成年后即为帝王妃子,若自己不喜欢,就赐予王室子弟为妻妾,这其实便是“童养媳”的一种表现方式。
《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另娶。”意思是说,一国的诸侯娶他国的女子为妻时,嫁女方应有两个同姓国派送的女子和男人去陪嫁,并且陪嫁的女子是“娣”,即妻子的女弟;陪嫁的男人是侄,便是兄长之子。诸侯能够一次性娶妻、媵、娣共九人,然后便不能另娶。
这些随嫁的侄娣如满十五岁以上的,“能同事正人,能够往,二十而御”。假如这些侄娣不满十五岁的,就等在爸爸妈妈国,年长后再送到夫家,如:“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至是乃妇者,待爸爸妈妈国也。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二十承事正人。”咱们所熟知的姐妹同嫁一夫的比如便是尧将自己的二女嫁给舜,《尸子》有“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即把娥皇与女英两姐妹一起嫁给舜,娥皇是嫡妻,女英便是媵妾。
《芈月传》中的芈月便是媵妾
童养媳的风俗真实的构成应该是从北宋开端,晁补之称:“民间女幼,许嫁未行而养诸婿氏者,曰‘养妇’。”(《鸡肋集》卷六七)“息妇”这个称谓到了宋代才呈现,“息”字本是“哺育生息”之意,后来变为“媳妇”。
宋代在婚姻论财和童幼许婚风俗的影响下,童养媳逐渐盛行,成为民间风俗。《元史·刑法志》载:“诸以童养未成婚男妇,转配其奴者,笞五十七,妇归宗。不追聘财。”“童养妇”见于正式法令并成为社会问题,反映宋元之际童养媳业已成为社会风俗。
童养媳关于男家来说既省却了一笔聘财,还增添了一个廉价劳动力;关于女家来说,不光解除了抚育的担负,更无须为女儿长大后置办陪嫁品吃力。这关于聘嫁费财的一般人,特别是贫穷公民来说,是一个挽救的方法。
但是,“养妇”一旦进入男家,便成了公婆虐使的目标,等候她们的往往都是起早摸黑,身心备受糟蹋,说是媳妇实为奴婢。尘俗所谓童婚、饼亲、娶小媳妇、小过门、定房等都指这种婚姻。童养媳又称媳妇仔或小媳妇。这种婚姻使妇女地位愈加失落,成为宋元以来糟蹋妇女的一种粗野、落后的婚姻方式。
还有一种状况,假如家中呈现患病的人或许男孩子先天有疾病,也会娶一些女孩子,意思是要“冲喜”,这也是童养媳的一种。
清代时,许多当地关于童养媳婚姻,都有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则,如女方无须陪送陪嫁品。江南区域都有明文规则,女家不得向男家要任何礼节钱,女家也不陪陪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