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医大28年前奸杀案凶手获死刑 具体怎么回事?

2020-10-14 17:26:17 作者: 南医大28年

  南医大28年前奸杀案凶手获死刑

  1992年,南京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发生一起残忍杀害在校女生林某的案件。此案轰动一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经过警方多年的努力,2020年2月,终于将嫌疑人麻继钢抓捕归案。

  10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麻继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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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期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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