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日前通报,一名启东男子一年内“蹭”车过ETC,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5000多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男子蹭车过ETC逃费191次被判刑
通报显示,黄某家住启东,工作单位在上海,每天驾车经沪陕高速往返上海启东两地上下班。在一次意外蹭车过ETC成功后,黄某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是如此“蹭”车上下班,若被抓到就补交过路费。他用“蹭”车过ETC的伎俩,在一年内191次逃避缴纳高速过路费达5463元。
今年1月19日,黄某再次驾车经过启东东收费站时,故伎重施试图冲卡过关,被早有防备的高速公路交警当场抓获。经查,黄某驾驶的轿车有多次偷逃高速通行费的行为,已被列入江苏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遂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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