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 怎么回事?案件详情披露

2020-12-12 11:06:13 作者: 孕妇未做胸透

  近日,一则“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开庭”消息引网上关注。据悉,2019年,小晴怀孕期间参加教招考获第二名,却因未做胸透项目被拒录用,11日,该案未当庭宣判,而教体局表示,并未侵害妇女权益,只是依约行事。

  据媒体报道,2019年,小晴怀孕期间参加教招考试获得笔试第二名、面试第一名,却因缺项体检中的胸透项目,未被录取。 近日,河南新乡,小晴就此事对河南新乡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于11日上午9点在原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当事人希望撤销不予录用的决定。

  据悉,平原示范区文教体卫局表示,不予录用小晴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在招聘公告第四条“体检与考察”中明确载明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被答辩人未认真研读招聘公告,因自身原因拒绝做胸部X光片项目,进而导致其不能编制完整体检报告,答辩人对其不予录用,并未所谓侵害妇女合法权益,而是严格按照招聘公告,依约行事。

  12月11日中午,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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