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都干了什么事
孙小果犯了哪些案件
孙小果(曾用名陈果、李林宸),男,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
因犯强奸罪,1995年12月孙小果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4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未收监执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孙小果在保外就医期间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以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9月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经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
办案机关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孙小果受李某邀约,先后组织杨某光、冯某逸等7人赶到昆明市官渡区金汁路温莎KTV,对王某涛等人进行殴打,致王某涛重伤二级,其他人不同程度受伤。
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对其立案侦査,于8月30日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区人民法院后,办案部门发现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时向云南省委报告。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对该案深挖彻查,依法办理。官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决定对其逮捕,公安机关对孙小果2010年4月刑满释放后涉嫌违法犯罪全面开展侦查,发现孙小果及其团伙成员先后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开设賭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涉嫌黑恶犯罪。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督办;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该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7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
孙小果最后结局怎么样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现场画面曝光
3月30日晚,由全国扫黑办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6集政论专题片《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第五集《督导利剑》。
本集专题片披露了“孙小果案”幕后的故事,起底案件幕后的枉法腐败。“死刑不死”的孙小果逞凶伤人与执行死刑前的现场视频首度曝光。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泪流满面。
2018年7月,云南某航空公司的几名空乘人员,来到了昆明市一家KTV喝酒唱歌,醉意中,空姐李某与男同事王某发生了争执,愤怒的李某让对方别走,随后拨打了一个电话,很快,一群刺着纹身的人冲进了KTV,带头的男子是此后震惊全国的涉黑大案主犯孙小果。孙小果抬腿猛踢王某的腹部,当场将其膀胱踢裂。
这是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但孙小果确若无其事,扬长而去。
从十八岁起,轮奸妇女,第一次犯下重罪,20多年来,孙小果已经一次又一次,脱身法外,他确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果然,取保候审,达成和解,随后一切都如同孙小果预料的一样。但是,他没有料到的是,一场席卷全国的扫黑风暴,让他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躲进避风港。
2019年3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这起KTV故意伤害案时,“孙小果”三个字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
云南省昆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彬彬:当时我看见这个名字,第一反应就是觉得,他怎么就出来了?原来不是判了死刑吗。怎么又出来了,而且再一次作案。
孙小果,1975年出生,1994年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案件办理期间,他被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没有被收监的孙小果更加肆无忌惮。1997年4月至6月,他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4名未成年少女,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及其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重伤,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