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我们现代社会大多数的工作当中,长期出差这一类的工作对于许多上班族来说,基本上都是避之不及的事情。更别说是在交通极其不便的古代,这一类各地奔走的差事更是非常的艰辛。然而,也正因为如此,我国古代的刑罚当中,才会出现流放这种形式的刑罚。而且,据说该刑罚的残酷程度,仅次于直接宣判死亡的斩刑。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虽说流放之刑是要比“斩立决”次一级的刑罚。但事实上这种刑罚对于囚犯来说,同样是十分的残酷。而这主要是因为被流放的囚犯,在这长途跋涉的流放途中,其精神和身体都会受到很长一段时间的痛苦折磨。
因为一般被判流放的囚犯,其流放距离最远甚至会达到数千里的路程。所以,古代绝大多数的囚犯一谈到这一刑罚总是相当的畏惧。甚至,许多囚犯宁愿选择痛快一点直接面对死亡,也不想忍受着千里跋涉的长期折磨。
古代囚犯
据记载,早在隋朝时期的刑律当中,便已经正式确立了“笞、杖、徒、流、死”这5种类型的刑罚。此后,流放这种刑罚便开始在历朝历代的刑律之中,逐渐实施了起来。虽说,许多朝代在流放囚犯的地点选择上,多多少少总还是有那么一些区别。但是,从流放地的特点上来看,基本都是一些在当时比较贫瘠荒芜的地区。譬如,宋朝时期对于囚犯的流放地点,一般大都是集中在岭南、海南或者是湖北的神农架等地区。而到了清朝的时候,则逐渐换成了宁古塔跟乌里雅苏台等一些更为偏远的地区。
古代囚犯
总而言之,无论是哪个朝代中被流放的囚犯,其被判前往的流放目的地一定是距离起始地非常远的地方。再加上古代交通极其不便的缘故,所以那些戴着枷锁镣铐的囚犯,光是赶路就已经是非常的痛苦了。而且,这些囚犯一旦被判流放之后,不仅预示着要在很长一段时间饱受折磨。
同时也意味着其必须要离开家乡和亲人,并且基本上是终其一生都不可能再有回来的可能。因此,在这样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打击之下,很多被判流放的囚犯在前往流放地的途中,便会选择自行了断的方式来结束自己这段痛苦的旅程。
然而,对于那些在衙门里当差的衙役们来说,他们却是对流放之刑相当的喜闻乐见。特别是当流放女囚的时候,更是争先恐后地抢着要去押送。即便是路途十分的遥远,甚至是每天还有必须走够50多里路程的规定,可他们却依旧是乐此不疲。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古代衙役
第一,工作更加自在。
要知道一般衙役的职业地位,无论在哪个朝代的官阶制度当中,可以说基本都是官场中最底层的卑微职位。而且他们平时在衙门里当差的时候,其工作也是非常的辛苦。除了每天要按时按点的执行点卯之外,还要负责陪同审案(维护公堂秩序)亦或是外出抓捕犯人。简单来说,古代的衙役就是这么一个薪俸不多,却又非常辛苦与高危的古代职业。
因此,外出押送这些流放囚犯的工作,虽然事实上也比较辛苦。但是,由于整个押送的过程中根本不会有人来监管,所以相对来说总还是要自由一些。
第二,收入更加丰厚。
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一旦当衙役们押送囚犯启程之后,该囚犯的命运可以说有一多半便已经掌握在了这2个衙役的手上。因此,该囚犯的亲属或是朋友一般在这种情况下,为避免衙役在途中刁难囚犯的现象出现,总是会偷偷额外的付给他们一些银两。其中,尤其是涉及到被流放的女囚犯,其家属更是会担心衙役在途中对她的进行欺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