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诸侯或是为了巩固内部团结、或是为了打击敌对势力,常会与人歃血为盟:先是在地上挖好小坑,随后将盟书与牺牲者埋入坑中,最后再立下重誓,如有违背,便如此牲。时人借用这种方式来约束同盟者行为的仪式,就称之为与人达成盟誓。而重信用、讲义气的吐蕃人,就尤为爱好这种仪式。
盟誓,在吐蕃人的生活中被广泛运用,而且后来更是形成了一种固定的制度。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并不多见。今天就吐蕃盟誓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入手,简析这种制度的存在对吐蕃来说有何影响。
一、盟誓制度的形成根源
首先,从思想角度入手来看,盟誓制度的约束性自然跟吐蕃人崇拜神灵的思想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战国以后,有些羌族部落,逐渐迁移到今西藏等地区,然后和当地人民相融合,繁衍发展,形成了后来的吐蕃族。就羌人的习俗来说,他们所信仰的神,从天地到人间,从山川河流到草木鱼虫,是个典型的多神论民族,而吐蕃族自然深受影响,《梦溪笔谈》中曾有过这样的记载:盖西戎(这里就是指吐蕃族)之俗,所居正寝常留中间以奉鬼神,不敢居,谓之神明,主人乃坐其傍,以此占主客胜负、二擗竹。
从这些记载中就足以看出,吐蕃人对于鬼神的敬畏。在吐蕃人看来,“神灵”的旨意就是行动的标准,与神意相悖的行为习惯就要予以限制或禁止,而与神意相符的行为,则予以认同和支持。因此,吐蕃人以神灵的约束为界限,然后进行盟誓,如果违背了誓言,就会受到神灵的惩处。所以,吐蕃族的统治阶级便以盟誓为工具,从而规范臣下或者是同盟者的行为。
其次,当时吐蕃特殊的政体形式,也促使盟誓制度形成的根源。
早期时期,吐蕃境内并未统一,在同一时间还存在着几个不同的政体。而这些政体虽然还是本地的领主,对于范围内的奴隶也有着一定的领导性。但是,因为当时的竞争激烈,所以各个政体之间时常发生混战。为了在混战中争取到主动权,各位领主必然会加强对领土内奴隶的约束,这时候,就没有什么比盟誓更为简单而又有效果了。
再者来说:战无义战。为了使自己的出击显得格外有正义性,领主们就会主动向神灵祈愿,靠神示的征兆预测战争的吉或不祥,在这种仪式的进行下,盟誓仪式也自然被掺杂其中。换个角度来说,战争的爆发,也从侧面推动了盟誓制度的发展。而从这里可以看出,就吐蕃的生存现状来说,盟誓制度的形成主要依赖于其根深蒂固的思想影响和当时的社会整体状态。
二、盟誓制度的发展
自然,有了制度形成的根源之后,盟誓制度的形成也需要一个过度阶段。而在吐蕃族的发展过程中,盟誓制度的形成就经历了这么几个过程:自保性盟誓、合作性盟誓以及到最后的君臣御下性盟誓。
自保式盟誓
原始社会时期,高原地区也是连年征战。那时候,天灾人祸不断,百姓的生存环境极其恶劣,有时候,一场小小的感冒,就足以夺取一个鲜活的生命。于是,各部落族长为了争夺领土和生活资源,纷纷对昔日的友好邻居亮出了狰狞的屠刀。为了求取生存空间,一些小的部落不得不“抱团取暖”,这也就形成了以防护为目的的盟誓雏形。
在那个文化知识还及其不发达的年代,对天发誓、朝着神灵宣告的誓言,就足够有约束力。也正是在这种制度的保护下,一些小的部落才有了生存下去的能力和资本。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盟誓制度的性质也很快发生了变化。
合作性盟誓
如果说,最初盟誓是为了自保的话,那么后来的盟誓就带有一定的夺取意味。发展到奴隶社会早期的时候,吐蕃出现了三个势力较强的部落,他们分别是:布达聂斯部落、桑波杰达嘉布部落和桑波杰墀邦部落。俗话说得好:一山不容二虎。所以,在这三个部落之间虽然没有了原始社会时期那么频繁的战争,但是也还是会经常发生摩擦。后来,布达聂斯部落和桑波杰达嘉布部落俩家以占领第三家领土和奴隶为目标,在经过盟誓之后便发动了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