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法:王安石推行的富国之法,有效地解决了北宋的财政问题

2020-10-12 00:50:37 作者: 农田水利法:

自此在执掌“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拥有巨大权力的王安石就开始对整个宋朝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1069年,王安石先后颁布均输法、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改革科举制度。1072年,颁布市易法。1073年,颁布免行法。可以说随着新法的推行,宋朝“财政匮乏”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的解决。虽然在1085年的时候因神宗的去世,新法几乎被全部废除,但是在这16年的时间里宋朝在经济和军事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变。

先是在王安石一系列的经济政策下,宋朝的财政收入得到了大幅的增长,在当时神宗年间国库的积蓄至少可供朝廷20年的财政支出,可以说是彻底地改变了宋“积贫”的局面。后在军事上,随着王安石保甲法、将兵法、裁兵法、保马法等强兵之法的推行,宋朝先后收服了河、洮、岷等五州,扩地两千余里,开始彻底的扭转了在西北被西夏随意欺压的局面,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宋“积弱”的局面。

因此,北宋中期正是因为“王安石变法”的存在,宋朝才再次走向了中兴。而“王安石变法”也正是因为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军器监法、保马法等政策的支持下才拥有了如此大的成就。所以今天我们要说的就是“王安石变法”的其中一项法令,那就是“农田水利法”。在我看来,这项法令对于宋朝的百姓是最有用处的,也是影响宋朝最深远的其中一项法令。“农田水利法”是王安石在1069年推行的一项鼓励农民兴修水利、耕种土地的措施,其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自仁宗以来就存在的“赋役不均,水利失修,田多荒废”的局面。

据《宋史.食货》所载“皇祐、治平,三司皆有《会计录》,而皇祐中垦田二百二十八万余顷,治平中四百四十万余顷……是时,累朝相承,重于扰民,未尝穷按,故莫得其实,而废田见于籍者犹四十八万顷。”。想想看,自神宗之后登记在册的荒田就高达48万顷,而英宗治平年间登记在册的田地也才480万顷,短短的数十年荒田就占了全国在册的1/10的数量,你说宋朝的土地荒废到了何种地步。而随着荒田的增加,北宋的粮食产量自然就是极具锐减,随之而来的就是越来越多的百姓因吃不饱饭,开始纷纷起兵造反。

也就是如此,神宗初期全国各地的农民起义和兵变那是愈演愈烈,正所谓是“一年多于一年,一伙强于一伙”。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1069年在王安石开始实施变法之时,11月王安石就首先向全国颁布了《农田水利约束》的法令,开始推行“农田水利法”。而推行"农田水利法"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全国荒田日益增多的问题,并希望借助水利工程的大规模兴建让农田变得日益的肥沃,从而增加粮食的产量,借此从根本上解决全国因百姓吃不饱饭而导致民变不断的问题。那么作用如此大的“农田水利法”,它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呢?

“农田水利法”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鼓励官民为“农田水利法”出谋划策。王安石在颁布《农田水利约束》法令的时候,就首先提出“吏民能知土地种植之法,陂塘、圩垾、堤堰、沟洫利害者,皆得自言;行之有效,随功利大小酬赏”,也就是说不管是官还是民,只要能够提出合理且有效的土地耕种和水利建设的方法,朝廷就会根据这个建议所能取得的回报的大小给予官民相应的奖励。

也就是如此,在当时随着这条法令的颁布,整个宋朝出现了“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的奇景,为了获得这些价值不菲的奖励,官民们纷纷为“农田水利法”提出自己的意见,而朝廷因此也获得丰厚的回报,那就是“古陂废堰,悉务兴复”。

2、鼓励农民开垦荒田。“民占荒逃田若归业者,责相保任,逃税者保任为输之”就是朝廷允许流民就地开垦被废置的荒田,而流民们需要做的就是找一个人来担保,这样一旦出现逃税,而又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可以让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如此,随着这条政策的颁布,越来越多的流民加入到了开垦荒田的队伍中,而全国大量被废置的荒田也因流民的开垦,开始慢慢恢复了往日的肥沃,宋朝也因此得到了大量的粮食和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