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猛诚可伤“——从宋代虎患治理看中国古代朴素的“环保主义“

2020-10-21 10:33:15 作者: 虎猛诚可伤“

武松打虎虽然只是演义,但其中对于宋代人深受虎患滋扰,经常组织人打虎的描写,却是有迹可循的。真实历史上的宋代,打虎不仅是民间的事情,官府,甚至皇帝都参与其中。

当然皇帝不可能亲自去打虎,但他可以以政策的方式,鼓励民间打虎的行动,甚至派出军队去帮助民间剪除虎患。

根据《宋史》记载,熙宁六年,宋神宗曾经为捕虎下过一道诏令:

"应有虎豹州县,令转运使度山林浅深,招置虎匠,仍无得它役。遇有虎豹害人,即追集捕杀,除官给赏绢外,虎二更支钱五千,豹二千,并以免役剩钱充。"

由此可见,北宋时期的虎患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境地,而对于虎患的治理,也不仅仅是民间的自发行为,而是有着包括国家政权参与的全社会普遍参与的一场全民运动。

宋人在捕虎的同时,又坚持不"妄捕"的前提,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体现出朴素的万物和谐意识

从现在的角度来看,人和老虎争夺生存权的这场战斗,显然是人类更胜一筹。事实上,自从掌握了火和使用工具的技能后,在与自然界其他种族竞争,抢夺生存空间的战争中,人类就总是站在胜利的一方。

这一点无可置喙,生存不仅是老虎,也是人类的第一本能,当老虎危机的人类的生存时,灭虎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至于说这场战争是由人类大量开辟耕地,破坏环境而引起的,都只是站在现代角度上的隔岸观火,对于宋代的人来说,环境破坏还是跟遥远的问题,而当下的生存才是最重要的。

难能可贵的是,宋人在治理虎患的过程之中,并不是一味的追求赶尽杀绝,而是带着朴素"环境保护"的理念,针对那些对人类安危直接产生威胁的老虎。

事实上,这种朴素的"环境保护",或者说"万物和谐共生"的理念,在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之中,并不是从宋朝才开始兴起的,而是源远流长。

比如《后汉书》中记载,东汉安帝永初年间,太守法雄就曾对赶尽杀绝的捕虎政策做出批评:

"凡虎狼之在深山,犹人之居城市,古者至化之世,猛兽不扰,皆由恩信宽泽,仁及飞走所致……毁坏陷阱,不得妄捕山林。"

由此可见,古代中国人在捕虎以避免人类损伤的同时,也强调不能"妄捕",主张"仁及飞走",体现出希望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朴素观念。

到了宋代,这种思想也被当时的人们所继承,比如前文所提及的宋神宗下的那道诏令里,对于老虎"追及捕杀"的前提,是"遇有虎豹害人",正是体现了这种朴素的环境保护意识。

这看上去似乎有些矛盾,一边是人类大肆的开荒造田,挤压老虎等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招来猛虎食人以后,又全民性的开始捕虎杀虎。另一边是在捕虎的同时,又强调不妄捕,似乎是有些虚伪。

但实际上,正是这种"虚伪",才反应出人之所以为人,是除了本能的生存需求之外,还有精神的需求。不得"妄捕"的真正含义,在于在面对与其他自然万物的冲突的时候,人类没有过度的攻击性,而是在保障自己最低生存需求的同时,也希望能和万物共享家园。

另一方面,宋朝的有识之士们,其实也已经意识到当时"虎患"的严重,与人类自身的发展挤压老虎的生存空间有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人虎和谐共生的设想。

宋人蔡绦在《铁围山丛谈》中写道:

"岭右顷俗淳物贱。吾以靖康岁丙午迁博白。时虎未始伤人,村落闲独窃人家羊豕,虽妇人小儿见则呼而逐之,必委置而走……村人视虎,犹犬然尔。"

蔡绦指出如果人不有意的去伤害虎,那么人和虎之间的关系,也能跟人和犬之间的关系一样,达到和谐共生的最终目的。

不管这种想法有没有可能最终实现,但是从体现当时人朴素的和谐思想,追求人与万物和谐共生这一点来看,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