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记》中有言:“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属予作文以记之。”一般来说,看到这个开头的人都会认为滕子京是一个好官,既然是范仲淹的好友,那么他的人品、德行都不会差到哪去。但实际上,他却是一个“贪污犯”。
滕宗谅,字子京,也就是文中的滕子京,他于公元990年出生于河南洛阳,与范仲淹是1015年的同科进士,自那时起,他们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之后,滕子京从小官干起,他慢慢积攒政绩,一步一个脚印稳定上升,很快就当上了大理寺丞。不过,滕子京的官运却不是很顺,他经历了多次起起伏伏,始终没有一个固定的职位,直到1040年,他也终于迎来翻身的机会。
当时,西夏皇帝李元昊兴兵侵宋,滕子京被征调为刑部员外郎,负责守卫边关事宜。不得不说,滕子京办事还是很有一套的,短短2年时间,他不但把边关打理得井井有条,没有让百姓感受到战争威胁,还立下了不少战功。1042年,滕子京在范仲淹的举荐下,升任为天章阁侍制,接替范仲淹先前的职位。
这么看的话,滕子京也算是崛起了,若他表现良好,很快就会再次升官。然而,滕子京不到一年就被弹劾了,郑戬向朝廷举报:滕宗谅之前担任泾州知州时,曾乱用官府钱财。与此同时,监察御史梁坚也参与了进来,他不但举报滕子京贪污,还列出了具体数额:公用钱十六万缗。因此,朝廷马上派燕度前往调查,若情况属实,就对滕子京严肃查办。
在这里,大家要明确一个“公用钱”的概念。范仲淹曾说过:国家逐处置公使钱者,盖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还……盖养贤之礼,不可废也。通俗来讲,只要是用在公务上的钱,都是公用钱,包括朝廷拨款、宴请、招待、捐赠、补助等。另外,每次使用这笔钱,都要经过几名长官联合签署,每一笔具体支出都要登记在册,以便上面随时来人进行审计。
然而,滕子京明知公用钱的用途,也知道燕度是朝廷派下来查账的大臣,他还是在慌乱之中一把火烧掉了所有的账本和抚恤名录。滕子京认为,只要没有证据,朝廷也不能拿他怎样。没想到的是,他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他这个行为,就相当于坐实了贪污的罪名,就算他没贪污,也这个行为也可以算是销毁罪证。就这样,他在范仲淹、欧阳修等人的力保下,仅仅官降一级。
那么最关键的问题来了,滕子京到底挪没挪用公用钱?答案是挪了,因为他为人急公好义,又喜欢结交朋友,所以他临时挪用了数千公用钱,但绝对没有16万。若不是当时心慌意乱,他也不会把唯一的证据都烧掉,如此一来,反而证明他有罪。于是,因为滕子京一个人,家长就提议将《岳阳楼记》从课本中删除,这种说法是完全站不住脚的,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滕子京的过错也并不算太大,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