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金对清末财政的影响:弊远远大于利,但还有需要客观看待的地方

2020-10-23 20:52:15 作者: 厘金对清末财

户部是财政的中心,所有的税收规则都由户部制定,地方没有权利决定,但厘金推广之后,虽然也需要将税率上报,但很大程度上已取决于地方了。首先,当厘金制度刚刚开始创立的时候,地方督抚具备相应的自主权。征收厘金的范围、设立厘卡局卡的数目、厘金的用途、征收的比例、报销的数目等这些有关事项都掌握在地方督抚手中。地方督抚为了保障本地的财政利益,就必须隐匿一部分收入并夸大部分开支,来减少中央政府对厘金收入的支配。所以,尽管晚清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名义上还没有独立,但是各省“有财无政"的情形已经产生。实际上,一元的中央集权财政管理体制慢慢开始,以前专属户部的财政权利正在慢慢下移给地方督抚。

厘金景点

由于厘金制度的设立是源于中央政府没有能力提供军饷的情况下而将财政责任下放到地方,因此中央政府对厘金的征收和管理也缺乏相应的经验。但是,厘金的实际运行却超出了清政府最初的想象,生于无论是厘金的征收还是使用都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得厘金成为地方政府扩大财政权力的重要途径。地方督抚努力通过征收厘金以满足军饷需要,或者通过门生、同年、故旧等地方大员进行协济,他们由从前仰仗中央政府的拨款改为着眼于自身的努力或者同僚进行筹集资金以完成战争。政府运行及维护当地民生的责任。尤其是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大量军工人员的安置,形成了地方政府人员的急剧扩张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膨胀,政府职能也由以军事职能为主转为以民用为主,促进了地方财政的形成。

中央与地方分权明显,皇权流失

民以食为天,军以饷为先,太平天国运动以来,不仅厘金的收入掌握在地方督抚的手中,而且属于户部的田赋、关税、盐课等银两,也被地方督抚截留大半充作军饷。而且,地方掌握了一定的财权后,有了财力招募勇营。

太平天国运动之前,清中央政府是军队的主人,所有的军饷是由国库出的,带兵的大臣也是中央政府直接任命。太平运动之后,军队是由地方自己招募的,军饷也是地方筹集的,带兵的大员是地方推荐的。清政府曾给地方政府极大地自主权,进行地方自救。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清政府曾经大力支持曾国藩,不仅把湖南、湖北、江西的厘金收入全部给湘军使用,而且将广东厘金的征收管理权力给了曾国藩。并且赋予曾国藩保举推荐的权力。从中可以看出,地方督抚的权力开始逐渐扩大,皇权不断流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权的局面日渐明显。

四、总结

清朝

自1853 年厘金产生起,到1931年彻底被废除,经历了近80年的时间。虽然,厘金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其客观上的积极意义同样不应否认。它为清政府平定太平天国运动提供了资金上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清政府的政治统治,同时厘金也对中国近代洋务运动、清末新政等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但是,引起的晚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发生变迁的原因并非厘金一项,农本经济的内在矛盾、军事国家的政策、中央集权的财政管理体制也都对晚清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变迁发挥了或多或少的作用。只是在所有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因素中,厘金成为扩大地方财政权力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毋庸置疑,清朝晚期的厘金制度是中国税收制度历史上的一个特殊情况。通过研究晚清厘金制度对中央与地方财权的影响,给我国现代税制改革提供一些借鉴意义。因此,在制定新的税收制度时,必须谨慎,加强立法;在对德中央与地方之间分权的事情上,要全面考虑,要有大局观念,注重财权与事权的相匹配。中央政府以辅助性为原则,对地方政府的发展不能过分干预,做到适当放权,地方政府在履行自己的事权时,也应做到不越位。从历史中学习,才能使我们更加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