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文字狱,大家想到的都是清朝文字狱,特别是康雍乾三朝,文字狱盛行到了极致,但大家不知道的是,明朝文字狱其实也很出名,丝毫不比清朝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可是个十足的狠人,死在他手下的文人有数万之多,因为他出身贫苦,从小当过放牛娃、当过贼、当过乞丐、当过和尚,直到后来遇到了郭自兴,才终于造反当上了皇帝。
虽然年轻的朱元璋认识几个字,但对于很多字他是不认识的,在他当上皇帝后,自卑心理还是很强的,在文字方面杀人过甚,理由也很简单,凭借着自身的文化素养来对事物进行片面的理解,凡是文字中有字眼忌讳到了自己,他就会杀人。
比如说朱元璋极度讨厌人家在他面前说什么乞丐、光头、秃头这一类字眼,到后期,连僧字也讨厌,因为讨厌僧,恨屋及乌也讨厌生,如果别人在他面前说这些字眼,他就会感觉别人在含沙射影影射他当过乞丐,当过和尚,这些其实还好,毕竟跟天下人没有太大的关系,仅限于朱元璋身边的圈子,但巧的是朱元璋姓朱啊,民间百姓吃的最多的肉就是猪肉,这可了不得了,要是你在外边说,我要回家杀猪,估计没一会衙役就得把你抓了,这是造反的节奏的。
再看看朱元璋的早膳,羊肉炒、猪肉炒黄菜、蒸猪蹄肚、两熟煎鲜鱼、香米饭、豆汤、泡茶。和猪有关的菜肴就有两道呢。这可就是个问题了,总不能不让天下人吃猪肉啊,那么民间老百姓想吃猪肉怎么办呢?
朱元璋略加思索,想了一个办法,为了让天下人踏踏实实吃猪肉,决定改一个字,于是颁布法令,将猪更名为“豕(shi)”或“彘”(zhi)。除了吃猪肉这个事情,还有个问题就是,天下除了朱元璋,别人家也有姓朱的,他们要起名字咋办呢?
很快,《大明律》就将此事写了出来:凡上书,若奏事误犯御名及庙讳者,杖八十。余文书误犯者,笞。若为名字触犯者,杖一百。其所犯御名及庙讳,声音相似、字样个别,及有二字止犯一字者,皆不坐罪。”什么意思呢,这话就是说你要是上书的时候,因为触犯了我的忌讳那么你得杖责80大棍,如果因为姓名触犯了皇室,则是挨打100大棍,如果只是声音相似或者只一个字声音相同字不同,那么你没事。
看来,朱元璋皇帝还是挺有办法的,在古代君主专制的封建王朝想要好好生存下来,就得老老实实的听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