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学派“无为”观之发展

2020-10-31 04:49:04 作者: 庄子学派“无

《至乐》篇则进而上升到专意于从人生观的角度,来论述人应以无为处世。本篇将无为处世视为至乐,并以至乐贬斥俗乐。至乐的内容:于生是命有所成、形有所适;于死是无人间之劳、生人之累。相比于阔大而永恒的生化过程,富贵寿善均不足道。生既为假借,则假之而生之乐,又何足道哉!这是至乐的第一层含义。至乐还有第二层意思,即批驳俗乐——身安、厚味、美服、好色、音声,称“其为形也亦愚哉”(《至乐》)。在否定俗乐的基础上,本篇作者说:“吾以无为诚乐矣,又俗之所大苦也。”

《至乐》篇又说:“天下是非果未可定也。虽然,无为可以定是非。至乐活身,唯无为几存。请尝试言之。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万物职职,皆从无为殖。故曰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也,人也孰能得无为哉!”无为可以将纷纷扰扰的是非之争安定下来。至乐活身,只有在无为的情况下才存在。天与地两无为,而万物化生。既然万物都是天地无为而繁殖出来的,那么人自然也应该无为。

而“天地无为也而无不为”句,则是对庄子学派发展了的“无为”观的一个极为简洁的概括。从而“无为而无不为”一语,不仅为《外篇》之《知北游》与《杂篇》之《庚桑楚》《则阳》诸篇所继承,而且在玄学时代更成为弥漫一世的话语。

《达生》篇在鲁侯忧“不免于患”的寓言中,把无为而治的主张,排斥礼义的主张,与虚己保身的主张联结在了一起。于是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理论现象:“无为”,本是一种君主的治国理念,而在《秋水》《至乐》篇中则变为一般人的个人行为方式,现在复以后一义又回到了君主那里。这可以看作是作为一种个体行为方式之“无为”观在运用范围上的扩展。于是,在鲁侯身上绾结了政治论与个体行为论的两种“无为”观。

《杂篇》中“无为”一词的使用率比《外篇》大幅度下降了,但仍然间有新见,而且还比较重要。“无为”这一概念,仅稀疏地出现在《庚桑楚》《徐无鬼》《则阳》三篇中。《天下》篇中有“无为也笑巧”句,但这是讲老聃的学说,可以略去。

在《庚桑楚》篇第二部分中,有两处提到“无为”:一处是,“虚则无为而无不为”;另一处是,“出为无为,则为出于无为矣”。句谓出离于为即是无为,那么为是出自无为了。前句没有新意,后句则试图将“为”与“无为”统一起来,对“为”明确地不再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这是一个变化。因此,“为”的话语在《庚桑楚》篇中显著抬头。由此,全篇的结穴便是篇末之语:“有为也欲当,则缘于不得已,不得已之类,圣人之道也。”不得已而为才能得当。出于天性需要的,方得谓之不得已。不得已而为,才是圣人的做法。在庄子学派的理论中,这是一个有条件肯定“有为”的前所未有的新观念。

《徐无鬼》篇只有一处提到“无为”:“势物之徒乐变,遭时有所用,不能无为也。”王先谦注云:“物,事也。逞势生事之徒,喜乐祸变,遭时而后有所用,其人不能安静。”(《庄子集解》)这个“无为”属于人的行为范畴,并无新意。

《则阳》篇也只有一处提到“无为”,却有新意。在少知与大公调对话的寓言中,大公调说:“丘里者,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也,合异以为同,散同以为异。”十姓百名,指一定数量的人口。这一定数量的人口聚集在一个区域生活,就会形成一些共同的习俗人情,这就成为这个区域的风俗。但每个人,仍然有自己不同于其他人的思想与个性,此所谓“合异以为同,散同以为异”也。

大公调又说:“万物殊理,道不私,故无名。无名故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万物之理各异,但道不偏向任何一物,所以它没有名称。无所作为,就能够无不为,其意是说万物可各自为也。用大公调前面的话说,虽丘里者,乃合十姓百名而以为风俗也,但在合异以为同亦即合并为公中,仍有散同以为异也。这就在社会形成论中注入了一定程度的个体自由论。这一观点在庄子学派的理论中,殊为可贵。而从“丘里之言”亦即社会形成论的角度阐述“无为而无不为”,在《庄》书中是一个新鲜的论说,为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