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鍾陵(苏州大学教授)
冯友兰说:“道家所说的‘无为’是消极的无所作为。”(《中国哲学史新编》)这一看法,不仅极为简单化,而且还相当不准确。然而,由于《新编》一书的影响,持此种观念者甚多。
《庄子》一书由于篇幅大,有关“无为”观的内容相当丰富,但论者们却所知甚少;而庄子学派“无为”观的发展过程,更是历来不为人知。缘于此,故拙文特予申论。
《庄子注》 资料图片
一
《逍遥游》篇是“无为”观的逻辑起点。《逍遥游》曰:“神人无功。”“无功”者,去人为、去小成也。而去人为、去小成,即无为是也。神人因其高出于一般人的地位,所以其“无功”之求可以萌生出无为而治的观念。这一点到《杂篇·外物》篇中便显豁了。《逍遥游》篇末部分有句曰:“彷徨乎无为其侧。”此语中的“无为”乃指人的行为方式也。这样,《逍遥游》篇已然包蕴了《外篇》中“无为”观的两项主要内容。
《大宗师》篇有两处用到“无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逍遥乎无为之业”。后句意同于上引《逍遥游》篇末部分之语。前句中“道”,含义为大化,句谓大化的存在是信实的,但大化又是无为无形的。将道与“无为”结合在一起,这是一个拓展,对《外篇》之论述“无为”观有着重要影响。
然而,“无为”观真正得到阐述,亦即严格说其发源,是在《应帝王》篇。
《庄》派学说是从“仅免刑”(《人间世》)的环境里所萌生的弱者生存的智慧中孳育出来,而又向着个体存在论与政治学的层面发展的。向着政治学层面的发展始于《应帝王》篇,这就决定了其所阐述的“无为”观的内容。
《应帝王》篇第一段承接《大宗师》篇批判儒家的思想意脉,首先以泰氏之不区分非生命与生命的各种形态,来非斥有虞氏之局限于人的形态中而欲藏仁以要人,进而说明君人者要以自己的法度治世是不行的,由此正面提出无为而治的思想,继而又说明了无为而治的内涵。
无为而治,即篇中所曰“明王之治”。其内涵是:“功盖天下而似不自已,化贷万物而民弗恃;有莫举名,使物自喜;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应帝王》)“贷”,施。变化施于万物,即万物之生死变化也。万物自生自灭,故“民弗恃”于明王。对“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句,郭注:“居变化之途,日新而无方者也。”(《庄子集释》)
壶子四示神巫季咸的寓言、列子归家后的情状,是紧接在对“明王之治”内涵的说明之后加以叙述的,它们是对无为之治的形象化表达:神巫也难以认识事物的多种变化,这显然是说明应该“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
讲过列子归家的寓言后,庄子议论曰:“无为名尸,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体尽无穷,而游无朕;尽其所受乎天,而无见得,亦虚而已。”(《应帝王》)“尸”,主。“无为名尸”即上文“有莫举名”也。“体尽无穷,而游无朕”者,谓明王之治,天下万物尽为包容;因其任物,而无有治理之迹象也。“尽其所受乎天”,即让民众尽有其所受于自然者,亦即保其身、尽其年、全其性;“而无见得”,民众却未看到自己得到了什么,因为自己所有的一切不过是天性之所有,非外在之所得。这一段议论是对“无为”观的进一步阐述。
议论之后,《应帝王》进入篇末,写了浑沌因被凿窍而死的寓言,这是说的有为之害也。可以看出,《应帝王》全篇都是围绕着提出并阐发无为而治的观念而安排的。
二
在《老子》中,有八处用到“无为”,并对之作了阐发。这八处不包括其第十章,此章王弼本作“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然帛书乙本作“明白四达,能毋以知乎”,当依帛书乙本,故不计入。大体说来,《老子》中的“无为”概念,其义主要讲如何治世与处世。
上节已说,《庄》书“无为”观严格说发源于《应帝王》篇,从这一发源中,我们即可看出庄子学派“无为”观有其独特的内容:第一,它反对“君人者以己出经式义度,人孰敢不听而化诸”(《应帝王》)这种意见,斥之为“欺德也”(《应帝王》)。德,性也。第二,庄子认为上述做法“其于治天下也,犹涉海凿河而使蚊负山也”(《应帝王》)。“涉海凿河”,喻这种做法无可能也无必要。让蚊虫背负大山,喻这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