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韩非认为商鞅变法只注重“法”而忽略了“术”,导致秦王“无术以知奸”,秦国虽然富强,也只是“资人臣而已”。故张仪名震诸侯而惠王无功,穰侯广地于陶而昭王无闻。在秦始皇罢黜吕不韦,总揽朝政之后,最需要的东西其实就是申不害所说的“术”。
所谓“术”,韩非子解释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它是君主用来驾驭臣子、督责下属的办法,也称为“君人南面之术”。“术”的核心精神在于君主专制,强调“独断”,对此申不害曾明确说:“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
君主位于封建社会的权力宝塔尖上,最需要发挥的就是判断力,不能轻易让下属来代替自己进行判断。正确的做法应是把官职授予能人,然后根据成绩来判断其是否称职,而且还要握牢生杀之权,不能被权臣所制。
商鞅要求臣民奉公守法,申不害呼吁君主独断专制
当然,单靠“术”来治国也是不全面的。因为“术”的核心在于君主的一人独断,一旦更换新君,就会朝令夕改,没有常法,国之盛衰皆系于一人;故而自韩昭侯与申不害死后,韩国便没有再强盛过。因此,韩非说:“申子未尽于术,商君未尽于法。”在“术”的责令下,百官皆守职不动、不敢越级言事,导致君主因独断而闭目塞听;在“法”的约束下,医生、工匠、商人都无缘官爵,因为秦国只以斩首计功,而他们皆非战斗之士,导致国家人才匮乏。
故而,韩非子主张兼用法术,而他也常自称为“法术之士”和“智术能法之士”,在《孤愤》、《说难》诸篇中都呼吁国家重用这一类人来治国,而不是豢养儒墨、贵人、商工、剑士、说客之类的“五蠹”。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吸收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为秦始皇的君主专制制度提供理论基础,此外他还批判吸收了慎到的“势”,对秦国统一天下后的制度规划也提供了理论依据。
韩非的思想集“法”、“术”、“势”为一体法家思想成为指导大秦制度的原则
《史记》说申不害、慎到与韩非皆“本於黄老而主刑名”,《黄帝四经》也有“道生法”的观点,揭示了法家与道家的微妙关系。其中,慎到受道家的影响最大,他认为理想的状态是君主无为而臣下有为,君主任其逸而下属任其劳,之所以这样分工,是因为双方的“势”不同。他说:“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因此,法治的原则在于顺势而为、因势而治、顺其自然。至于贤能之人,那是次要的,所以他也像老子一样,说“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主张“不尚贤”。
对此,韩非认为慎到的观点也是片面的。如果任势而不尚贤,那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恶人拿来作恶。夏商之制,尧舜在上则治,桀纣在上则乱。君主专制制度在贤能君主的治理下,可以实现富国强兵、政通人和;然而一旦落入昏愚暴君之手,就会荼毒百姓,贻害千古。慎到怎能说“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呢?既然天下之人贤良的少而不肖的多,那么势位不过是为暴君服务罢了。国家就像一辆车,势位犹如马匹,刑罚则是鞭策,而君主便是驭手。如果让专业的马夫王良来驾驭,则车轮会平衡的向前运转,到达想要去的地方;而如果让酗酒醉驾的独夫来掌控,则难免会车毁人亡。所以韩非批判慎到的“势”论,说:“专言势之足以治天下者,则其智之所至者浅矣。”
单靠势位无法实现治理
制度要由贤能的人来操作与遵守才能实现治理,但不能因此而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只要有贤君能人在,便可不用依靠势位,这种把一国之政寄托在几个人身上的想法是极其幼稚的。正确的做法应是兼用势位与贤才,所谓“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如果必待尧舜在位乃治,则千世乱而一治也;因此,要建立起一套良好的制度,确立好君主与臣下之间的合理势位,使得即使再平庸的君主也能维持基本的治理,只有极度昏庸的君主在位时才会陷入混乱,这样便能实现千世治而一世乱的理想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