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儒生贾谊在《过秦论》中说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认为秦国统一天下是七代人共同奋斗的结果。在中国历史上的众多朝代中,秦朝统一天下耗时最长;从商鞅变法到秦灭六国,共计138年,比汉晋隋唐元明清都久。
在战国时代有一些“法术之士”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们纷纷献书进言,向秦王分析秦国迟迟没能统一天下的原因。这些文献大多收录在《韩非子》里,在第一篇《初见秦》中,作者就说秦国兵强于天下,却屡屡错失统一的良机,实在有失“霸王之道”。可以说,这些“法术之士”对秦国的政策起了纠偏的作用,推动了统一进程。其中韩非的思想尤为深刻,他为人口吃,但写作能力了得,据说秦始皇读到他写得文章后,深为触动,不禁赞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那么韩非子的文章究竟说了什么?为何会令秦始皇如此的赞赏?
被秦始皇赏识的思想家韩非子认为商鞅的思想还不够完善
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然而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诸子百家里没有一个是秦国人。其中,老子是楚人,孔子是鲁人,孟子是邹人,墨子、庄子和惠子是宋人;田骈、邹衍出自齐国,慎到、荀子来自赵国,李悝、张仪、犀首皆是魏国人,就连韩国也有一个申不害。而作为西方大国的强秦却显得本土人才匮乏,没出过一个思想家。李斯在《谏逐客书》里也毫不客气地说自秦穆公以来,秦国所用的人大多都是诸侯之客,像百里奚、商君、范睢、吕不韦等都不是秦国本土培养的人才,倘若秦国却客不纳,那么将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
对于秦国来说,“士”这个阶层不被重视,这种传统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商鞅把国家的重心放在“农”与“战”上,认为农民与战士才是强国之本,官爵应当授予这两个阶级。至于贵人、商人、技艺、逆旅、儒生和游士,则都被视为“淫民”,他们通过世系爵位、经商致富、游说取官和技艺糊口的方式来逃避农战,不肯耕种土地,也不肯上阵杀敌,故而于国家无益。所以在《农战篇》中,商鞅主张打击这些阶级,以便建设一个以农民和战士为主体的国家。愚农不学无术,就可以像牛马一样供统治者任意驱使,能够专心耕种,为国家生产财富;战士贪功轻死,便会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积极为国家开疆拓土。
在这个国家中,统治的原则是“务在弱民”。统治者要把持好权柄,用“法”来绳制万民。一方面设置严刑酷法来威慑他们,另一方面又利用官爵利禄来诱使其听令,这样便可达到“民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国富而兵强”的目标。
然而,韩非子认为正是因为商鞅轻视了“士”,所以在变法之后秦国本土的著名人物要么是权臣,要么是武将。他们重视个人利益而轻视国家或王室的利益,所以张仪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便兼相秦、魏二国;穰侯远攻而近交,为的拓展自己的封邑;范睢害怕白起得势,便劝秦王解除邯郸之围;吕不韦相秦而讨河南之封,十多年里,秦兵出函谷关的次数寥寥无几。这些群臣的利己行为延缓了统一大业。
因此,韩非子说:“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认为秦国之所以迟迟不能统一天下,是因为权臣怀有私心,而君主却不懂得运用权术来驾驭他们。所以秦兵虽强、胜仗虽多,但受益的都是权臣,而非国家。因此,商鞅的“法”还不足以强国,还需要兼顾到申不害的“术”。
韩非认为商鞅的“法”没有确保君主的专制权力韩非对法家思想的改造与发展
就在商鞅变法的同时,另一位法家人物申不害也在韩国发起改革。与商鞅注重基层的“法”不同,申不害更重视顶层的“术”。
对于“法”的含义,韩非子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也。”因此,所谓的“法”乃是统治者用来统治臣下的工具,由国家制定法令,用它来规范与控制臣民。其中,赏罚是法令的主要内容,只要赏得谨慎、罚得公正,就会使民心悦服,进而听从号令。使得国家行政运作犹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高效而畅通。但是“法”也可能会被权臣所窃取,成为篡权夺位的手段。例如田乞就通过大斗换小斗的做法,市恩于民,窃取了齐景公的赏赐之权;而赵高也利用秦二世厌政的机会,指鹿为马、铲除异己,盗用君主的刑罚之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