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一些商族的远祖先公见于甲骨卜辞,但不见于文献记载。如:
辛亥卜,又麦子尊。辛亥卜又女子萼。(《续》1.50.1)葛孙诒让释“岳”(《举例>上20),罗振玉释“羔”口琴董作宾释兕,以为即契。所释虽未必确,但岳和兕必皆为商族的远祖。
卜辞中还有一个¨河”字,旧误释为“妣乙”合文,郭沫若释为“?”,谓即河之初文。有}、辞作:
辛未贞,聿禾于高祖河,辛巳酗酒麦。《摭续》1)贞于南方口河宗。《续>1..38.3)卜i肆中既称河为高祖,而又与义为祖庙的“宗”连文,则“河”必为先公名,而非河水之河。
总之,商族的先公先王在振以前是很渺茫的,可以说是神话传说时代,自王振以后已见于卜辞的系统祀典,并且从上甲微开始有了以日为名的特点。郭沫若说:“殷之先世,大抵自上甲以下入于有史时代,自上甲以上则为神话传说时代。”王国维谓:“疑商人以日为名号,乃成汤以后之事,其先世诸父生卒之日,至汤有天下后定祀典名号时巳不可知,乃即用十日之次以追名之,故先公之次乃适与十日之次同(按此指先公中最后的自上甲、报乙下至示癸六世).否则不应如此巧合也。”董作宾也说:“我疑心这是武丁时代重修祀典时所定……至于成汤以前.先世忌日,似已不甚可考,武丁乃以十于之首尾名此六世……观于甲乙丙丁壬癸的命名次第,并列十干首尾,可知如此命名,实有整齐划一之意。不然,无论此六世先公生日死日,皆不能够如此巧合。”于省吾则说:“王、董二氏之说,二示的庙号既然为后世所追定,当然二示配偶的庙号也是如此。但是,为什么二示庙号之上省掉戊、己、庚、辛四个日干不和报丁衔接呢?为什么二示配偶的庙号妣庚、妣甲不按照日于的次序拟定呢?为什么甲骨文周祭中舶先妣自二示的配偶开始呢?这只能说,商代先公和先妣的庙号,自二示和=示的配偶才有典可稽而已。”其实于先生所提出的疑问,董氏已于1951年所作的《论商人以十日为名》一文中,早已解释清楚a他说:“成汤的父母祖妣死日当能知之。再上四世,便无从查考,不得已乃借用甲乙丙丁的次序以为代表。~无论以生日或以死日为名的成汤的祖母庚、母亲辛,必是真有其日,因而祖壬、父癸,也必有其日,妣庚以上的高祖母、曾祖母、高祖、曾祖等四代,当然不会知道。因此只把甲乙丙丁作为前四世的神主代表,而不再造四世先妣的神主了。’’又说“……真日名的神主壬癸,叫作示壬示癸(主壬主癸).先妣也就从真神主开始祭祀,称为妣庚、妣甲,壬、癸偶然两天相连.是可能的(如祖己、祖庚……)”。根据王、董、于三先生的研究,说商人的典册,自夏代末期开始已经有了简单的记事,这种论断应当是有一定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