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整个春秋时代,中原的旧城邦(其王统世系要上溯到周王朝的创建)“中国”(该词后来被用来指整个中国),以及开始形成疆围更广阔与势力更强大的政治团体的周边城邦之间,已经出现了一种全面对立,领土的分裂在老地区始终都比在新地区更为明显。
这些正在形成中的大诸侯国是:山西汾河流域的晋国,这是一片适宜养马的山地,那里的政治组织是军事组织的延续;山东东北的齐国,它是一个由于盐、鱼、丝绸和金属交易而致富的沿海诸侯国;长江中游地区和湖北谷地的楚国。这些王国的国王如同周王朝的君主们一样,享有“王”的尊号,统治了由土著部族居住的辽阔疆土。
▲古代君王剧照
这后一个具有半蒙昧文化和其语言属于与汉语不同的另外一个语族的王国,从公元前704年起,一直发展到了河南的南部。外部的形势可能会加强这些诸侯国的势力和权威。定居在中国北方的居民在公元前8世纪的入侵,就已经非常具有威胁性了。这种入侵在公元前7世纪下半叶进一步加剧,从而导致齐国和晋国的王公们,充当了部落联盟首领和中原地区保护人的角色。非中原部族的这些攻击,很可能是由草原地区最早的游牧民集团开始对他们施加压力而促成的,草原游牧民无疑当时就已经懂得驯马术,从而得以乘骑马匹了。
他们无论如何也促进了称霸活动的高涨,齐国的称霸在由桓公(公元前685~公元前643年)于公元前651年主持的会“盟”而得以确认,晋国的称霸是由文公(公元前636~公元前628年)于公元前632年促成联盟时形成的。但在公元前5世纪初,继楚庄王于公元前597年击败晋军之后,霸权的性质和意义发生了变化。从这一时代起,最强大的诸侯国把它们的意志强加给了弱者,在威胁之下举行的会盟仪式,变成了调节某种力量对比局势的手段。
▲齐国第十六任国君齐恒公
随着地域性大集团的发展,王国之间的斗争倾向具有一种新特征,那些互相结盟或对立的、由于国家的传统和同一文化类型而联系起来的诸侯国,都极力以武力调书,这已不再是家族争执了,战争对峙又由一种更为深刻的对立而加强。山东的齐国、山西的皆国和陕西的秦国,都各自具有某些与众不同的特征和某种个性,它们将这一切的大部分原因,都归结为地理条件的差异性:山地草原、牧业的富裕性、近海和捕捞规模、交通便利和商业活动,不同居民集团之间的关系、距离远近、中国北方的这三个诸侯国,都因过分接近中原城邦而无法与之非常明确地区别开来。但对于楚国来说,情况却完全不同。它的独特文明似乎是长江中游的“夷”民土著传统,与“中国”的“汉族”传统之间的一种综合产物。此外,东南地区青铜文明的传播,可能产生了另外两个不同的王国,其文化与黄河流域的中国文化的差别没有那样大。这就是一直延伸到长江下游平原与湖泊地区的吴国以及浙江北海岸的越国。
这些航海人和船夫的王国,于公元前6世纪末的发展,导致了其西邻楚国的衰落。在国王夫差统治下(公元前496~公元前473年),吴国一直向长江中游和山东以南扩张。但其宿敌-越国勾践王(公元前496~公元前465年)最终取得了胜利,并且在获取其征服成果的同时,又灭掉了吴国。楚国和越国在后一个时代(也就是战国时代)仍继续威胁中原小城邦的和平与独立。在一个其基础属于宗教和祭祀范畴的社会内,军事因素所占的突出地位可能会使之变质。事实上,不仅诸侯国之间传统关系的类型受到触及,而且由于社会制度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城邦内部望族之间的关系也受到触及。贵族社会危机的征兆,从公元前600年左右起日益增多。
▲越王勾践雕像
我们确实发现,在公元前6世纪期间出现了某些新机构,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王权及其独立性。最早形式的农业税于公元前594年和公元前590年出现在鲁国,在公元前543~公元前538年于郑国也曾被提到过。古代赋的目的就在于为国王提供一支军队,它日渐被一种军械和粮食的分担额(税)所取代。雕刻于青铜器上的最早成文法,出现在公元前6世纪下半叶。法律和税收恰恰在后来被鲁国学派的礼仪文士学者们,视为对形成旧制度之基础的传统习惯的最早侵犯,它们成了那些成功地行使政权的望族之间互相斗争的征兆。这些斗争从公元前5世纪初起变得激烈起来。在山东西部的鲁国,三个强大的卿之世家孟孙、叔孙和季孙,夺取了诸侯国的统治权,仅仅为合法世家(其先祖是由周王朝的创始人分封的)保留了一种名义上的角色。在晋国,当时统率三国三军的六卿争夺权力,他们之间的斗争导致了公元前453年瓜分晋国的领土并形成了三个独立的政体,分别由韩、魏和赵三家统治。在齐国,王统世系的所有特权,都于公元前386年最终被田氏所篡夺。结语这些内讧和篡权都是战国时代诸多战争的前兆或前奏曲。它们已经预示着未来的变化:权力集中到唯一的一个人手中,以及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