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从创建之初就体现出它在公民身份上的开放性。这种开放先是被屌丝光棍们给逼出来的。罗慕路斯身边不是有一大帮啸聚山林的兄弟伙吗,真的就是一群光棍,罗马初建之时多数是男性居民。没有足够的妇女,兄弟伙们没法安家,要不了多久就会散掉,于是给弟兄伙张罗媳妇就是这个新立之国的头号战略任务。
罗马人身边有一个叫萨宾族的部落,简单说罗慕路斯设计抢了萨宾族的大批妇女分给自己的兄弟做老婆,那萨宾族的老少爷们就不干了,是可忍孰不可忍也,两边就打起来了。但几年之后这些萨宾族女子陆续生下了罗马人的孩子,虽然当初心不甘情不愿、算被强暴了,但是想想这几年男人对自己也不错,娃也生了几个了,不如就安安生生的过日吧。于是她们就抱着孩子跑上战场,隔在罗马人丈夫和萨宾族的父亲、兄弟之间,给自己的父亲说:爸,这是您外孙。和自己的兄弟说:哥,这是你亲外甥。两边一看,连外孙、外甥都有了,不是一家人也是一家人,干脆就别打了吧。萨宾王提乌斯与罗马第一任国王罗慕路斯一商量,既然都是一家人了,咱两个国家就合了吧。萨宾族就接受罗慕路斯的提议加入罗马,所有萨宾族人都完全和罗马人一样拥有公民权:可以在公民大会投票,萨宾族长老也能出任元老院议员。
罗慕路斯慷慨授与萨宾人公民权的主要动机是增加罗马的人口和兵源。而萨宾族人愿意加入罗马可能是出于亲情,当外公的想能随时见到女儿和外孙、也可能有利益的考虑,罗慕路斯身边这群“肝精火旺”的壮汉很能打仗,和他们在一起比较安全。所以从这一步开始就决定了,罗马的公民权就不和血缘关系沾边,决不会走上希腊城邦的道路了。
在古罗马王政时代,不仅不在罗马出生的人可以当罗马国王,既至你不是罗马公民都不要紧,你可以先当国王、再成为公民(公民这事可以补办,你有才能,先当国王为我们做贡献比较重要),大家是不是觉得很奇幻啊。它还真的就发生了。
罗马的第二任国王努马·庞皮里乌斯就是这么个人。他即位的时候还不是罗马公民,也不是罗慕路斯招募来的第一代移民。而是一个萨宾族的农民,他品行高尚、教养良好,在罗马很出名。在罗慕路斯突然消失之后,罗马元老院几派意见僵持不下,我不满意你推荐的国王候选人、你也不满意我的。最后大家干脆找一个哪一派都不沾的,谁都没的可说了。于是挑中了努王·庞皮里乌斯。努马本不想当这个国王,元老院三顾茅庐、再三恳请他出山才同意。所以他是以外邦人之身成为罗马第二位国王的,在位四十三年。
在罗马早期的王政时代虽然对外用兵,积极从事征服,但是罗马人对待被征服者的态度和希腊并不一样,不是把被征服者变为奴隶、而是同化他们,给予他们公民权,把他们的长老请进罗马元老院,元老院的名额也不断扩充。因此罗马虽然在这个阶段还简陋弱小,在文明程度上不能与雅典、斯巴达相比,但从一开始就具备了一种世界性文明的胸怀。这也是它使能成为近代民主制度渊源的特质。
关于古代罗马与近现代民主制度联系的另外两个方面,我们下次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