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把湖广分为湖南、湖北两省,为何湖南的省会最初却不在长沙

2020-11-30 14:28:45 作者: 清初,把湖广

湖南省的省会是长沙市,这是今天众所周知的事情。可是在湖南省最早设省之初,省会却没有在长沙,而是在位于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的县城。这是为什么呢?为何那时候的省城要设在今天看来已经比较偏僻的县城呢?

清朝的长沙府舆图

清朝的长沙府城

一切还要从明朝的一项制度说起,这就是督抚制度,也就是大家在影视剧里经常看到的总督、巡抚,即所谓的封疆大吏。

1547年时候的湖广行省部分区域地图,可见沅州及长沙府

设置总督、巡抚,是朝廷进行强化中央集权、更好地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的产物。因为明朝的政治体制,是皇帝权力的高度集中与地方权力的相对分散。在中央权力是向皇帝高度集中,而在地方则是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三司”的军权、民政、司法三权分立。这样一来虽然解决了以前王朝地方官员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但也带来了新的弊端,就是因为三司鼎立、互不统摄,极不利于应付地方上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所以在明朝中期以后,由于各种矛盾的不断尖锐化,为了加强地方的“应急管理”能力,必须把地方三司权力进行统一管理,也就有了中央向地方派驻总督、巡抚的制度。

清朝的湖南省地图

《明史》卷73《职官志二》都察院条载:“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从这里可以看出巡抚的正式官名一般为“都察院某都御史巡抚某某地方”,而总督的正式官名则为“兵部侍郎兼都察院某都御史总督某某地方军务”。

总督和巡抚的责任分工为:巡抚的职权主要是征收赋税、考核属吏、提督军务,总督职权为节制巡抚、调度军队。简单说来,巡抚是以民事为主兼理军务,而总督则以军务为主兼理民事。正因为巡抚主要分管民事,因此巡抚的驻地就相当于今天的省政府所在地,也就是省会城市。

明朝,今天的湖北、湖南两省是连为一体的一个省,名字为湖广行省。由于面积广大,在清初为了管理湖广事务,设有两个巡抚:

一是湖广巡抚,沿袭明制设于顺治二年七月,驻武昌府,最初管辖整个湖广省,康熙元年(1662年)三月,辖区缩小,辖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德安、荆州、襄阳、元阳8府,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湖北省。

二是偏沅巡抚,最早是在明万历二十七年为平定播州土官叛乱自贵州巡抚析置,崇硕十年时,湖广洞庭湖以南之地已基本为该巡抚所辖。清朝仍沿袭明制,顺治二年七月继续设置偏沅巡抚,其治所在明朝时在沅州(今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偏桥镇(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轮流驻扎。

1864年的地图上的沅州及施秉

清朝顺治九年后驻扎在沅州,其管理区域为荆州、常德、长沙、衡阳四府,康熙三年三月后,管辖区域增加为长沙、衡州、永州、宝庆、辰州、常德、岳州7府及郴、靖2州,这时偏沅巡抚所辖范围已经相当于今天的湖南省范围,成为事实上的最高行政长官,其驻地设在沅州,即今天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在那个时候它就相当于今天的省会城市。

清朝的沅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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