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的邮驿制度改革

2020-12-30 00:01:42 作者: 元朝的邮驿制

03 事务分类

宋朝邮驿依据投递文书紧迫程度、或投递物品的品种等,对事务进行分类,事务品种繁复。元朝邮驿的事务分类,不似宋朝的详尽,总体上分为两种,一是“遣使驰驿”,一是“铺兵传送”。

“遣使驰驿”,专门投递军情急务,走马递网路,驿使持特制的金银字圆牌作为驰驿凭据。

“铺兵传送”,传送一般文书,走步递网路,铺兵持“铺马圣旨”,一种盖有皇帝大印的纸制印信,作为凭据。

为保证邮寄速度和递件安全,元朝的邮驿事务准则愈加完善。

站赤法令:根本内容有10多项,包含驿站安排领导、马匹的办理、驿站的饮食供给、查验马匹和束缚站官、查验符牌、办理牧地、监督青鸟使等具体内容。

给驿法令:规则三品官给马五匹,四五品官给四匹,六品、七品官给三匹,八品以下则给两匹。

袛应分例:食宿供给规范按等第给予不同的待遇,如有的青鸟使给白面、大米、油、酒、肉等,一应俱全;有的则仅给一顿粥饭,最低的乃至只给一升米。

还有长引隔眼、封缄规则、入递准则等事务准则,在今日的邮政事务规章中仍能看到它们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