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场素描
曾国藩也有“小金库”
那么,以上这些开支,钱都是从哪来的呢?
小金库的用途,则主要供曾国藩官场应酬打点之用。曾国藩同治七年底进京,一路路费和生活费,在京中送礼所用,再加上带到直隶总督府的两千两零花钱,全系“小金库”中的钱,并没有动用自己的“养廉银”。曾国藩的养廉银则存放在布政使衙门,主要供自己家庭开支所用。
在曾国藩北上就任直隶总督之际,“后路粮台”的“小金库”共存了三万两左右。如前所述,这三万两小金库在北京只花掉了两万,还剩下一万怎么办呢?按官场惯例,这一万多,曾国藩完全可以携归家里。不过他却不想这样做。在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八的信中,曾国藩对纪泽说:“其下余若干(尔临北上时查明确数)姑存台中,将来如实窘迫,亦可取用。否则散去可也(凡散财最忌有名)。”就是说,家里实在需要花钱,可以用一些。否则,临全家北上时,想办法捐掉。曾国藩要求“散掉”时不可为人所知,“凡散财最忌有名”,这是因为“一有名便有许多窒碍”。他还说:“余生平以享大名为忧,若清廉之名,尤恐折福也。”
这是解读曾国藩为官风格最关键的两句话。一方面,曾国藩确实是一个清官。他的“清”货真价实,问心无愧。在现存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曾国藩把任何一分公款装入自己腰包的记录。但另一方面,曾国藩也接受官场潜规则,包容那些丑陋的官场生存者。如果给清官分类的话,曾国藩应该归入“非典型类清官”。也就是说,内清而外浊,内方而外圆,只要清官之实,不要清官之名。为什么呢?这是因为曾国藩的志向,不是“当清官”,而是“做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