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发生矛盾,对方居然亮出了警察证!

2020-09-30 17:18:02 作者: 双方发生矛盾

“警察同志,他拿出警察证吓唬我!”

9月24日,镇海骆驼派出所接到刘先生报警称:自己与一人产生矛盾纠纷,其朋友自称人民警察吓唬自己,请求帮助。

持“证”的田某

这是要闹哪样?民警到达现场后,一眼就判断出这张所谓“警察证”,就是彻彻底底的山寨货。不过这名“持证”男子田某,心理素质可谓是十分的好,他竟然反问民警什么是假的?

面对田某的疑问,民警只得将其带回派出所为其详细证明假证就是假证...

所持“证件”

在事实面前,田某对其拿出假的人民警察证,自称人民警察吓唬刘先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给予田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