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办公室提示您文明过节

2020-09-21 17:57:56 作者: 柞水县人民检

国庆将至,相信广大市民朋友们早已按耐不住想要出门的心,迫不及待想要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受青山绿水,体会不同风情。在此,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精神文明办公室温馨提示您:

1、提前计划,未雨绸缪。请大家提前规划好旅游路线,提前订好酒店,查看当地天气,交通路况,带好衣服、雨具、生活用品等必需品,装备齐全再出发。

2、健康为主,防患未然。疫情并没有彻底结束,请广大市民准备好口罩、消毒液、纸巾等物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与过往行人保持安全距离,保护好自己及他人的健康。

3、文明礼让,安全出行。自驾游出门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有安全意识,不超速、不变道、不乱停车、不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礼让行人。到景区时,不要拥挤,不看手机,不横冲直撞,排队等候。

4、提升素质,做文明人。在公共场合请勿吸烟,不随意丢弃垃圾,垃圾请分类投放,不践踏花草,不乱涂乱画,不大声喧哗,带孩子和带宠物的都要看好,遵守景区规定。

5、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理性消费,合理规划,出门在外也要自觉践行“光盘行动”,约束好自己和家人的行为,杜绝浪费。使用公筷公勺,排队取餐。

6、遵守法律,弘扬正气。烈士陵园、人民英雄纪念馆、红色革命旅游胜地这些旅游景点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殷切希望去这些地方旅游参观的游客请怀着崇高的敬意,不要在这些地方刻字、不要践踏这里的一草一木。革命英雄永垂不朽,弘扬精神义不容辞。请广大市民自觉担负起保护烈士的义务,约束好自己的言行。相互监督,相互提醒,遇到破坏、侮辱行为及时劝阻,及时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线索。

祝广大市民朋友假期愉快!开开心心旅行去,平平安安把家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