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内乡:法情结合维权益 善意执行护成长

2020-09-24 12:01:37 作者: 河南内乡:法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抚养权交付案件。

张某与齐某因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约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法律文书生效后,因齐某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齐某将孩子交付自己抚养。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齐某主动履行义务,齐某一直口头应承却屡次爽约,后连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2020年9月张某在街上遇见带着孩子的齐某,遂第一时间联系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秦峻潭依法将双方传唤到庭接受调查。

执行法官认为,抚养权交付案件涉及人身自由、骨肉亲情等问题,不宜采取强制措施将子女交付给另一方,以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正常社会秩序,但又不能放纵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综合研判后,执行法官拟采取说服教育的形式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经询问得知,齐某拒不交付孩子抚养权的主要原因是害怕以后张某不让其见孩子。执行法官首先向齐某释法,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由谁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且探视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告知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另外,在了解到齐某因工作原因上夜班,确实不适合带小孩生活后,执行法官从法律、孩子成长方面对症下药,打开齐某心结,齐某主动当庭将孩子交付张某抚养。至此,执行法官没有觉得案结事了,又悉心做起孩子的思想工作,生怕让孩子的心灵受到伤害。最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深入沟通,孩子开开心心地跟张某回家去了。

该起案件的圆满解决,不仅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正义的种子,也让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达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记者 刘振伟 通讯员 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