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3号,住在杭州的一位95后的女生小吴突然接到房东的通知,要求她在三天内必须搬走,这一下子的通知让小吴顿时感觉到非常懵,在联系到房东之后,才得知其中的缘由。
原来小吴租的这一套房子是跟别人合租的,由于近期大幅度的购物,所以有很多快递箱堆积,因此被同租的室友以为自己是一个收破烂儿的,这让小吴感觉到万般无奈。
除了小吴其实还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例如长沙的某个出租屋内,刘女士当时作为该屋的房东把房子租给了一名年轻女子,可是在收租的时候,联系不上人,又过了六七天,这名女子还是联系不上,等到她回到这间出租屋的时候,发现地上全是垃圾,房子里的沙发,床垫等东西也都遭到了破坏,这下子不仅没赚到钱,还损失了将近4000元。
那么在租房子的时候,承租人是否有对这些垃圾有清理的义务呢?律师表示,这种情况大多属于道德上的义务。但是如果有损失的话,可以向承租人出具律师函,要求承租人把房子恢复成租之前的样子,另外还应该在租房子的时候把相应的义务写在合同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