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跳楼女博士并非论文“一作”被导师抢,生前曾参加“身心灵”课程

2020-09-25 18:40:21 作者: 南大跳楼女博

本刊记者/李想俣

9月19日晚10时左右,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心理系2017级博士研究生卓某从该校仙林校区学生公寓19栋跳下身亡。

南京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发后学校保卫处、后勤集团和涉事院系等部门进行了调查和处置。校方调查后认为不存在导师与学生之间争抢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导师耿某某对卓同学的跳楼死亡负有责任。南京市仙林派出所还在调查中,校方和家属都还没有接到警方最后的通知,卓同学真实死因尚不清楚,但警方表示已排除他杀。

9月19日晚,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一名女博士生从宿舍楼跳楼身亡。21日10时左右,她的同学自发在坠楼地点摆上鲜花与蜡烛并鞠躬表达哀思。本刊记者/李想俣 拍摄

网传论文一作被导师抢走并不存在

南大博士研究生周宁(化名)是卓同学的好友。对于网传导师耿某某抢占卓同学论文第一作者的情况,周宁表示,该篇论文是在南京工业大学主办的某次会议后发表的。论文题目是耿某某给卓同学的,撰写工作主要由卓同学完成。耿某某曾对论文提出过修改意见,具体修改也由卓同学完成,但耿某某是文章的第一作者。

经中国知网检索,该篇论文题为《环境问题研究的反思:环境心理学的视角》,于2018年2月发表在《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收稿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

另据中国社会科学网报道,2017年10月21至22日,由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级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社会科学处等4家单位主办的“2017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环境论坛”在南京举行。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耿某某围绕“环境问题的心理学视角:近十年国内环境心理学研究述评”这一主题进行了汇报。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的责任编辑向记者确认,2017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环境论坛的主题是对环境学科的梳理,要求每位参会做报告的专家提交一篇论文,最终以论文形式发表在该学报上。耿某某曾在会议上进行报告,并进行论文投稿。这篇耿某某和卓同学共同署名的论文内容与耿某某会议报告的内容相同。

有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告诉记者,学术会议的约稿,一般由导师署名第一作者。此外,2017年9月,卓同学刚刚开始博士阶段的学习,很难在入学一个多月后的学术会议上,就作为原创者撰写论文并投稿。

校方称其不存在无法毕业的压力

作为卓某密友,周宁称,由于卓同学与导师耿某某关系较差,她的一些研究想法也被打压。博士生通常在二年级上学期进行的中期考核,但卓某被导师延期一年,与下一级博士生一起进行考核。而一般情况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几乎不会出现被延期的情况,因此这件事对卓同学造成了很大压力。

不过,记者从相关渠道获取的信息显示,卓同学的博士中期考核结果为“通过”。

与卓同学同一个课题组的同学赵正(化名)则表示,卓同学在博士一年级时确实与导师发生过摩擦,但后来就和解了,导师没有进行过打压。此外,卓同学在投的另一篇英文论文就是用导师的项目资助完成的。

卓某同课题组的另一名同学刘菲(化名)向记者展示了今年9月10日,卓同学在课题组内祝导师耿某节日快乐的截图。在她看来,卓同学性格开朗,有真性情,平常与课题组同学较好,不存在网传被导师孤立的情况。

9月19日晚,南京大学仙林校区一名女博士生从宿舍楼跳楼身亡。21日10时左右,她的同学自发在坠楼地点摆上鲜花与蜡烛并鞠躬表达哀思。本刊记者/李想俣 拍摄

周宁解释说,由于社会学院没有心理学博士点,所以此前心理系学生只能在社会学系进行答辩。由于社会学系的老师对心理学的理论和研究方法的认同度不高,所以心理系的学生参与社会学系答辩非常不利,经常被刁难,因而产生很大心理压力。但自2017级后,社会学院主动要求导师自主选择学生答辩所在的系别,并鼓励心理学方向的学生就在本系答辩。心理系的其他教师也都选择让学生在本系参加答辩。但导师耿某某出于个人原因,仍强制要求其组内所有学生在社会学系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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