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10月1日至4日,加班工资不低于工资的300%

2020-09-26 17:19:32 作者: 泸州:10月

眼看着国庆中秋大假即将来临

泸小布内心充满期待,身体充满力量

但总有小伙伴被点名加班

摸摸头

今年国庆中秋大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泸小布帮你问好了

↓↓↓

泸小布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放假调休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省人社厅近日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明确10月1日至8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问题,我市遵照执行。

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泸州日报记者曾念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