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一人因生产、买卖假警服被警方抓获!

2020-09-27 09:23:15 作者: 井陉一人因生

最近,井陉人吴某因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被廊坊三河警方抓获。

2020年9月22日11时许,燕顺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于燕郊开发区某劳保店内有人非法售卖警用催泪喷射器等警用装备,民警立即将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女,51岁,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对其在某劳保店内非法售卖警用催泪喷射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燕顺路派出所民警继续扩大战果,在对某服装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非法售卖特警帽、警服长袖制式衬衣、警服裤子等警用服装。民警依法将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吴某(男,45岁,河北省井陉县人)对其在某服装店内非法售卖特警帽、警服长袖制式衬衣、警服裤子等警用服装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吴某已被该局依法刑事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延伸阅读:

河北新闻网2017年消息:5月3日,记者从井陉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一起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被告人康某在家中私自开设服装厂并在某电商平台注册网店,非法生产、销售警用品,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五千元,上缴国库。

河北新闻网2015年消息:11月22日,井陉县公安局上安派出所闻警而动,成功打掉一个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窝点,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4岁,井陉县人)抓获。11月22日,该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某村陈某在家中非法生产加工警用服装。接报后,该所民警迅速进行深入细致的摸排,并赶到陈某家中,当场依法查获警用春秋执勤服(上衣和裤子)90套以及警用春秋执勤服上衣41件。经讯问,陈某如实供述了自今年11月份以来,为了谋取利益,利用自家生产加工其他民用服装的便利条件非法生产警用服装的犯罪事实。

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2009年:警用制式服装是人民警察的专用服装,国家严禁非法生产、销售警用制式服装。可是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的一些个体服装厂,却长期暗中非法生产、销售整套的警服。消息称,在井陉县城郊的一家名叫“新星服装厂”的经贸部,经理称这里有警服出售。这位经理还从抽屉里取出多个警衔标志和警号。据估算,花160元就可以购买到一套警用夏装和警衔标志以及警号。该工厂经理还称,他们这一带暗中制售警服很多年了。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36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来源:井陉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