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法院强制腾退一酒店

2020-09-28 02:02:36 作者: 湘阴法院强制

与申请执行人公司法人代表确认酒店交付

9月24日,湘阴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卫东带领执行干警30余名,对被执行人经营的酒店依法实施强制腾退,经过4个小时的不懈努力,顺利将酒店腾退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该酒店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的标的物,2020年8月18日,法院在审理湘阴县某宾馆与被告湖南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与被告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自愿将湘阴县文星镇的酒店及内部设施设备整体移交给原告,并向原告支付酒店租金。但被告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原告湘阴某宾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告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限期主动腾退交付酒店,否则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关责任,但被执行人既未支付租金也未主动交付酒店。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湘阴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退程序。9月23日下午,该院召开执行紧急会议,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成立执行指挥部,下设稳控组、警戒组、监督组、后勤组,工作落实到个人,并对可能出现的状况制定了具体的应对方案。

上午9时许,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带队,与执行人员进入现场,并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酒店外围拉起警戒线,执行人员迅速按照执行预案到达各自楼层迅速开展清点工作,对酒店内的相关财产进行拍照、录像、清点造册,经过四个小时的清点,酒店内所有财产清点登记造册完毕,法院依法将酒店及内部设施设备交付申请执行人。

整个执行过程还邀请了湘阴县检察院、湘阴县人大代表、湘阴县纪监委、公证处及新闻媒体记者参与监督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