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亿万富商杀人案二审:被控21年前和外甥杀人,一审死刑

2020-09-29 09:22:11 作者: 河南亿万富商

原来,刘某芳是杨、王二人杀人的唯一知情人。据沈建民说,刘霞告诉他,刘某芳将此事说给了其丈夫吴某(注:已死亡)听,吴某则以曝光此事为要挟,勒索杨志才100万元,刘霞“被整得崩溃了”。

一审判决书显示,刘霞的证言称,她曾问过杨志才有没有杀害梅丽,杨志才回答说没有,她就再没有问过。后来,刘霞又将此事告诉了沈建民。

听了刘霞所说,沈建民沉默了半天,他根本不敢相信梅丽被害死了,还是被自己的好友杀害的。缓过神后,沈建民向息县警方报案。由于缺乏证据,息县警方并未重视。

转机出现在2012年。刘某芳前往界首市公安局报案称,其姑父杨志才杀害了梅丽。

判决书显示,刘某芳的证言称,她家曾被投过毒,怀疑跟杨、王二人杀人有关。刘某芳将此事告诉了她父亲,家里人害怕,前往杭州打工躲避。打工时,刘某芳交了个男友,她将此事告知男友时,男友就劝她报警。

澎湃新闻注意到,判决书未提吴某涉嫌敲诈勒索的事情,与沈建民所称刘霞告诉他的内容不一致。

有了这一线索,案件有了质的进展:2012年9月,杨志才和王夫伟被江苏无锡警方抓获,同月被界首警方刑事拘留,经审讯,两人对杀害梅丽的行为供认不讳,“1999.0312无名女尸”案终于告破。

检察院曾因证据不足不起诉嫌疑人

“那年(2012年),我们都挺激动,觉得坏人终于被绳之以法,梅丽的在天之灵也终于可以得到告慰。没想到出了岔子。”沈建民说,因为DNA技术受限,当年警方没对梅丽的尸体进行DNA检验,梅丽的尸体就被火化了。案件移送到阜阳市检察院后,阜阳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杨志才和王夫伟不起诉。

获释后,杨志才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称,他遭到了刑讯逼供,因此才作了有罪供述。杨志才称,他1998年去西安学习整形,2000年才回到信阳,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

由于无法接受凶手逍遥法外,梅丽的父母多次从黑龙江前往安徽,向各个部门进行反映,坚决要给女儿讨一个说法。为此,梅丽家人花了不少钱。

这些年,杨志才和其妻的美容生意蒸蒸日上,鼎盛时拥有3家医疗美容机构、30家美容养生会所、100多家联营店,杨志才的身价也超过亿元,成为信阳有名的富豪;王夫伟于2017年出任新疆一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审:两被告人分获死刑及15年有期徒刑

2018年,案件再次迎来转机。界首警方送检了案发现场的泥土和秸秆,发现泥土里有血迹,经过比对,证实当年遇害的就是梅丽。

由于出现了新证据,杨志才和王夫伟再次被警方刑拘。2019年6月13日,阜阳市检察院向阜阳中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16日,阜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杨志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夫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两被告人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3.7万余元。

阜阳中院认为,杨志才策划杀人,预谋精密,杀人意图坚决,杀人手段残忍,当庭翻供、拒不认罪,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王夫伟系受杨志才指使实施杀人行为,虽系直接实施者,但在本案的整体作用较杨志才小,案发时系刚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其如实供述其与杨志才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关于作案动机,判决书显示,杨志才供述称,因梅丽生活作风差,影响了诊所的生意,赶又赶不走,遂产生了将其杀害的念头。但刘某芳等人的证言显示,没发现梅丽作风上有什么问题。据王夫伟供述,刘霞曾告诉他,梅丽和杨志才好上了,想杀了梅丽。王夫伟回答说,干脆把梅丽撵走。十多天后,杨志才找到他,让他一起杀人,并许诺事后把梅丽身上的一万多元钱都给他。

王夫伟的证言还显示,2013年他和杨志才被释放后,杨志才让他不要承认杀害梅丽,要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他和杨志才承认杀人的。

杨志才和王夫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安徽省高院决定于2020年9月29日在界首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梅丽家属的诉讼代理人、河南文开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伟介绍,杨志才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判其无罪;王夫伟则认为一审量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