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便踏入假期的返程高峰了,路面上的车流量不断增多,但个别驾驶员仍抱着侥幸心理在路面上违法行车,不把大家的安全当作一回事儿,这不,又一名驾驶员被交警严厉处罚。
10月5日下午16时许,司机孙某驾驶鲁FBU**8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莞佛高速大岭山收费站时,被交警果断拦下了,原因是“疲劳驾驶”!为确保节假日期间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当日,东莞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该站点设点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这台红色大货车行经执勤点时,民警察觉该车行驶轨迹可疑,随即要求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通过现场检查该车的GPS定位系统,查看其行驶记录数据,发现该车于当日凌晨1时57分已开始在路面上行驶,至当日该车行驶至莞佛高速大岭山收费站,驾驶员已连续11小时驾驶车辆没有停下来休息,涉嫌疲劳驾驶。
面对执勤民警的拦查,司机孙某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孙某交代,该车是当日凌晨从江西省南昌市出发前往东莞市常平镇,他知道不应该疲劳驾驶,但因为在沿路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没有找到合适的车位停车,又生怕把车从收费站驶下高速路停歇以后再上高速路会堵车,所以便抱着侥幸心理,一直驾驶着车辆在高速路上行驶,没想到最后还是被交警拦住了。对于其疲劳驾驶行为,孙某感到十分后悔。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按照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孙某面临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等处罚。“疲劳驾驶,等于方向失灵!”近年来,高速公路上因为疲劳驾驶引发的严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惨烈车祸的背后是多少家庭的辛酸,为了您家人的幸福和大家出行的安全,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