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三季度 四川各级消委会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

2020-10-12 15:58:17 作者: 今年第三季度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今天发布了2020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060件,解决13827件,投诉解决率98.3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76.8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4.64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2.63万人次。

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最多,共有4268件,占总量的30.36%。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但与去年同期相比质量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与2019年同期相比,虚假宣传、安全和售后服务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大。

当今社会,教育培训成为众多家庭培养子女成才和个人谋划职业方向的头等大事,“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技多不压身”等传统理念导致各种考级考试、升学考试、技能培训等成为众多家庭教育的“标配”。教育培训需求量的增加,催生了市场上名目繁多的培训课程套餐,也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消费市场,涉及门类不仅众多,而且时间跨度较长,随之而来也面临着相应的消费陷阱。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教育培训类投诉23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近五倍。

四川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教育培训大多是预付式消费,通常情况下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地位。消费者在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个注意”:一是注意培训机构是否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是否合法经营;二是注意不要轻信培训机构及营销人员口头承诺,应将各种承诺写进合同、书面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注意“包报名、包通过”不可信,尤其是职业培训要事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相关职业资格证报考条件,不可默许培训机构弄虚作假;四是注意保存缴费发票、合同、宣传资料、视频截图等材料和证据的收集,如一旦发生纠纷,以便维权。

记者 康沙 / 图片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