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海南!​“提车难”问题已经波及这家公司多个省市门店

2020-10-17 03:20:10 作者: 不止海南!​

04

市场监管部门

建议购车人通过法院诉讼

海南中汽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收了消费者购车款又拒绝车主提车、拒绝退款的行为,中国正通汽车总部对此如何回应?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除了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购车外,市场监管部门还能不能对企业采取其他监管手段呢?

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坦言,市场监管部门没有强制手段,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规定》,甚至无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已出现消费纠纷的市民,建议购车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说法

明知不可能向消费者交付机动车

仍继续对外销售涉及欺诈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萌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消费者温先生为例,其合同义务为向4S店支付购车款项,4S店的合同义务为向温先生交付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机动车,海南中汽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之间的财务等问题不能成为其拒绝向消费者交付机动车或拒绝退款的合法事由,该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如果企业在明知其已经无法正常销售机动车或不可能向消费者交付机动车的情况下,仍继续对外销售的,也可能涉及欺诈或诈骗。

王萌提醒消费者,购车首先应选择正规的经官方授权的经销商购买机动车,在购车前充分了解代理商及经销商的信用状况,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范围及状况、通过国家裁判文书网查询涉诉情况等,以便选择安全放心的经销商。

其次,购买机动车前一定要与经销商签订机动车买卖合同,确定所购车辆的型号、配置、颜色、增值服务以及交付时间等。签订合同时要阅读全部合同条款,遇到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或格式条款时,应及时提出修改或拒绝签订。

另外,消费者在向经销商支付购车款或定金时,应要求经销商开具发票或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同时保存好转账记录或银行流水。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如经销商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提供机动车,消费者可以要求其退还购车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定金的,可以要求经销商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车时遇到上述情况,可先拨打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采取诉讼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姜飞 实习生 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