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20年来,压在我心头的石头总算落地了……”近日,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孙振虹带领该院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干警再次来到陈河镇,当面回复孙望明诉求时,老人非常激动,对着在场的每一位检察人员深深地鞠了一躬。他说,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表达他内心对应城市检察人员的感谢。
今年6月12日,应城市检察院在陈河镇街头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宣传周主题活动时,孙振虹现场接访了孙望明。
孙望明今年68岁,他和儿子都是残疾人,靠着低保维持一家人的生活。1999年2月孙望明借给陈某4万元,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陈某没有将这笔钱归还给孙望明,孙望明将陈某告上了法庭。2011年11月27日,应城市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在十日之内一次性付清孙望明4万元及利息。期满,陈某仍未履行义务,并离家出走。孙望明多次向应城市法院反映情况,却因被执行人陈某下落不明而一直未立案执行。多年来孙望明一直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无果。“希望检察院能够帮助找到陈某,追回20多年的欠账”是老人最大的心愿,也是最后的指望。
孙振虹了解相关情况后,将孙望明反映的问题认真详细地记录下来,并告诉孙望明老人,应城市检察院将积极收集相关资料,在3个月内给他一个答复,让老人回家安心等待。
回到检察院后,孙振虹与民事检察部门的检察官一起调取翻阅了当年孙望明与陈某借贷纠纷的案卷,并积极与法院沟通联系。检察官通过走访陈某在应城的亲戚,了解到陈某现在在广东省中山市一家超市打工,经过调查核实,检察院决定由负责民事检察的第四检察部监督应城市法院对孙望明与陈某借贷纠纷立案执行。
9月2日,应城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同应城市法院办案人员一同前往广东省中山市寻找陈某。到达中山市已经是晚上八点多,检察官们放下行李,简单填饱肚子后,便在居住酒店附近的各大超市打听陈某下落。到了第二天的上午,仍未打听到陈某的任何信息,检察官便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在公安机关协助下,经过身份排查,最后确定了陈某的详细地址,并找到了陈某。经过询问,了解到陈某愿意支付孙望明4万元欠款,却不愿支付利息。检察官与办案人员一边对陈某现场释法,一边与陈某的子女取得联系。最后,陈某的儿子将本金和利息一起交给了办案人员。
两天时间,应城市检察院帮孙望明追回了18.4万元本金和利息。(检察日报 蒋长顺 余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