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女士在网店购买了一件电器,用了一段时间后,出现了质量问题,但网店不负责售后维修,她想知道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网店出售商品后不予维修的,其行为是不合法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据此可知,提供电器售后服务是销售者法定义务,购买者有权在保修期内提出维修要求,且应由销售者承担邮费等运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