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持刀杀人 逃到天涯最终枉然 绛县公安局破获18年前命案积案纪实

2020-10-25 07:58:05 作者: 一时冲动持刀

犯罪嫌疑人指认18年前的血案现场隐姓埋名 难逃法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魏某交代了逃亡经过。2002年6月25日,血案发生后,其为逃避警方打击,仓皇出逃,并侥幸逃至外地,多年来始终以打零工为生,期间曾在陕西省长期逗留、务工,所从事的职业都是对人员身份管理不太严的小型私人企业或建筑工地,且经常变换工作地点,使用虚假姓名及信息来掩盖真实身份。案发当年,由于受侦查技术条件所限,加之各省对外来人员管理不规范,没有形成信息共享的管理系统,存在一定盲区,再者魏某某又居无定所,刻意逃避打击,这也为警方侦破带来了巨大的困难。2010年以来,国家不断完善综治手段和追逃力度,刑事科学技术和技侦手段也有了巨大的提升,全国在逃人员大量落网,魏某某也感觉到了生存的危险,他认为越偏远的地区,就越不容易被人发现,于是便于2010年逃往新疆,继续藏匿。在新疆期间他从未主动联系过家人,也没有离开过新疆,在逃亡的日子里,他始终少言寡语,从不与他人争执,即便吃了亏、受了欺负也是忍气吞声。逃亡18年来,他时常想起案发当天的情景,想起彭某某倒在血泊中的场景,他很后悔,认为很不值得,并时常从梦中惊醒,坐卧不宁,寝食难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想慢慢淡忘此事,逃避此事,心存侥幸地认为事情已过去近20年了,只要自己不犯致命错误,守口如瓶,就可以“永保太平”,逃避法律的制裁,最后在新疆这个地方了此一生,但他却没有想到18年来,绛县民警一直在盯着他,一直在寻找他,从未放松。2020年9月14日,当绛县警方突然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他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该来的终将要来,自己犯下的罪过,最终还要自己偿还。

18年前,离开绛县时不到三十,18年后,归来时已近天命。归案后的魏某某为当年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将为18年前的那场血案承担一切后果。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魏某某的必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

来源:运城市公安局信息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