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高额利润
趁着月黑风高
父子齐上阵给牛肉“输液”!!
这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不能忍!
近日,尤溪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一对父子生产、销售注水牛肉双双获刑。案情简介
从2008年开始,张某甲从事生牛屠宰销售工作,一直都遵纪守法,宰杀的生牛按要求经过检疫部门检疫后在尤溪县城区进行售卖。
2018年1月,张某甲回到乡下老家继续从事生牛屠宰销售工作。
张某甲:如果按照城区的价格售卖牛肉,买的人就少。如果降价销售,又没钱赚?我太难了!
2018年1月至11月,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父子在自家车库内屠宰生牛时,为了增加牛肉重量提高销售金额,将生牛屠宰后采用插管入牛心脏的方法注入自来水,后再将已宰杀的生牛分割并将注水牛肉运至市场进行销售。案件审理
尤溪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生产、销售注水牛肉,以次充好,销售金额达20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张某甲、张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均可以从轻处罚。张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某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作用,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张某甲退出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1.2万元;张某乙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退出的违法所得1.2万元和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文稿来源:尤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