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拖欠1万多元租金,房东多次催缴无果,房租到期后租客写下借条,不料就此销声匿迹。
房东诉至法院,租客不予理会,缺席审判后又进入执行程序,他终于现身了!
2016年,刘某将房子租给董某夫妇,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协议,约定:刘某将位于昆明嵩明县某处房屋出租给董某作居住使用,每月租金960元,租期自2016年8月8日起至2017年8月8日止,全年租金11520元,水电费按实际消费收取……
几个月后,刘某多次向董某催缴相关费用,董某均以各种理由拖欠不付。2017年1月23日,董某作出书面保证于2017年4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相关费用,但直至4月10日,董某还是没有兑现承诺。 2017年8月1日,双方结算所有费用,当时董某拿不出钱,于是向刘某出具借条,双方约定董某于2018年8月1日前还清所有借款,月息为2%。但这之后,董某直接搬走不见踪影,电话也打不通。
2019年,刘某将董某告上法庭,董某依然未露面。
审理判决:由被告董某夫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共同支付原告刘某房屋租金及水电费共计12675元及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8月9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以12675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判决生效后,董某夫妇依然没有自觉还款,2020年5月,刘某向嵩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嵩明法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查封了董某名下的车辆。
后执行干警几次联系双方协商未果,10月13日,双方当事人终于来到嵩明法院,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下,双方都愿意坐下来好好谈,房东刘某表示谅解董某夫妇带着孩子租房不容易,董某也向刘某致以歉意。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董某于2021年1月13日履行1万元,后每个月履行两千元,直至还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