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女性都在从事无薪劳动,有意思吗?

2020-10-28 20:00:10 作者: 这么多女性都

这才是真正的问题。全职主妇的劳动,得到承认了吗?她们能从制度的层面获得保障、而不是靠男人获得安全感吗?女性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但,这种选择是自我意志的选择呢,还是信息被遮蔽之后的不对等的无奈?

《小欢喜》

当然,职业女性也不必得意得太早。因为在职业之外,你们同样要回家生儿育女,这些劳动同样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我们的婚姻法律法规并不保护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保护资产方的利益,谁有钱就利于谁。谁在外面赚钱,钱就是谁的;而家务劳动、生养、教育孩子的劳动,都是无薪酬劳动;而且一旦离婚,在实际判决是得不到保护的。承担这些无薪劳动的,绝大部分是女性。

职业女性或者还有能缓冲的办法,全职女性只能祈祷丈夫永不变心、永远仁慈,靠爱来发电了。

《坡道上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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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争论中,全职主妇向有工作的女性标榜全职多么不容易,寻求理解认同,甚至尊敬,其实是没什么必要的。因为制度不能保障夫妻平等的情况下,你的丈夫就是你的雇主;你只需要对雇主负责;雇主肯尊敬你,是你的运气。

那些勇敢辞职的全职主妇们,可以自己回答两个问题:

一,你拥有家庭财产的平等主权吗?万一你离婚,你有多大的信心能取得分配财产的主动权?

二,现在很多孩子的母亲都是能干的职业妇女(工作到四五十岁时,女副总、女副厅长、女老板之类的很常见);你的孩子长大以后,你作为一位全职主妇站在一群职业女性中间,他是否会为你这个全职妈妈而骄傲?

如果这两个问题,你都给了非常肯定的回答,恭喜你,你确实自由选择地合适自己的路,也能掌握自己的人生。

——但我很怀疑,有多少女性有这个信心。

2018年10月,一篇在网上流传的作文,一位孩子控诉自己的妈妈是无用的中年妇女。

第一个问题,我先来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王宝强与马蓉。

马蓉算是嫁得不错吧?后来,马蓉涉嫌出轨、婚内转移财产。姑且算作全部是事实吧,舆论不仅骂其淫妇,认为她比潘金莲还恶毒,因为潘金莲没有动武大郎的炊饼钱啊(其实,潘金莲恶毒是因为她杀人了而不是她出轨了)。

我要敲黑板了。马蓉转移的不是王宝强的钱,转移的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里面有一半钱她也有份使用。别以为王宝强拍戏挣的钱,与妻子无关。懂?

大众恨马蓉,很大程度上,是以为丈夫赚的钱都是丈夫的;妻子动用了丈夫的钱,就是偷。殊不知,就算王宝强,他如果转移了共同财产,与马蓉转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一模一样的。

对马蓉超乎强度的痛恨,是因为大家既不了解婚姻法,又充满了厌女症的偏见。

马蓉采访截图

还有,那种认为老婆买包包、买衣服的,就是乱花丈夫的钱,也很糊涂。钱是两个人共有的,丈夫能用,妻子当然也能用,两人是平等的。如果你买件衣服都胆战心惊,甚至连给孩子治病的钱都没法向有钱的丈夫要,那你在婚姻里,根本就是一个等待施舍的乞丐。

其实,欧美国家当中,因为生孩子多,雇保姆等成本高,全职主妇比中国的比例高许多。但人家全职爸爸同样也有不少啊。不能说欧美国家就完全解决了男女平等的问题,但在财产权上,至少保障夫妻共同利益。离婚时,女性(少数情况下也有男性)往往可以获得高额赡养费。而且,他们以家庭为单位征税,进入婚姻在某些税费上可以得到减免;即便是这样,西方国家里结婚的年轻人也越来越少了。因为这些细微的好处并不能能结婚带来太大的增益,反而增加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