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抢夺、藏匿,探视权被无视……中国有一群“紫丝带妈妈”

2020-11-04 06:01:01 作者: 孩子被抢夺、

作者 文露敏 李和风

熊定宇的电话是一支笔。他想打给母亲的时候,就把要说的话写下来。

这样隐秘的思念持续了很多年,如今17岁的年轻人依然记得当时的心情。父母离婚后,祖父母不让他见母亲,禁止他与母亲说话。

不久前,主持人、足球解说员张莫涵在微博上发声,称其丈夫、短跑运动员张培萌在两人分居期间强行带走11个月大的女儿,她与孩子分离已经52天。事件引起网友热议,一个名为“紫丝带妈妈”的群体出现在公众眼前。

这些女性与熊定宇的母亲有着相似的遭遇:有的取得探视权,却无法探视孩子;有的取得抚养权,但孩子被另一方带走、藏匿……她们是一群见不到孩子的妈妈。沿用美国反暴力运动的标志紫丝带,她们称自己是“紫丝带妈妈”。

这个群体活跃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抖音等网络平台中,拍摄发声视频、写联名信,反对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

2019年,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曾对媒体表示,“起诉到法院的离婚纠纷,只要有孩子的,百分百涉及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问题。其中,至少半数以上会由于各种原因发生藏匿孩子的行为”。

婚姻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兼职导师张荆也在研究中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700多份涉及抚养权、探望权争夺的判决裁定中,约有11%出现过父母某一方藏匿孩子的情况,其中大部分由父亲一方实施。“事实上,数量应该比这个更多,有些判决裁定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并没有公开,或者法院并没有将这一情况记录在内。”抢夺、藏匿孩子的原因不一而足,比如,想要获得子女抚养权以占据财产分割上的优势地位。

这意味着,在一些父母的战争中,孩子成了棋子。

微博"紫丝带妈妈"超话页面。

分 离

朱莉活跃于“紫丝带妈妈”群体之中。

2016年,她与前夫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带走了5岁的儿子。后来法院把孩子抚养权判给朱莉,但男方拒绝执行。

4年来,朱莉只见过孩子两次,她梦里的儿子总是5岁前的模样。

朱莉记得,自己提出离婚那天,丈夫带着儿子在她上班时离开。她想到他可能要回老家,最终在车站旁的宾馆里找到父子俩。

在朱莉提供的一份录音资料中,当时在宾馆房间内,大人争吵,孩子在哭。朱莉回忆,丈夫要求孩子跟他走,又拖又拽,还撞碎了玻璃要跳楼。

那次,朱莉还是把孩子带回家了。她与丈夫协商:“没有经过我同意,不要私自带走小孩。”他同意了,但在她上班后把孩子带回老家。

这是一次漫长的别离。即使朱莉知道孩子在哪,她也见不到。孩子被藏在祖父母家,她几次寻找都没有结果。她推测,只要自己摁下一楼的门禁呼叫铃,孩子就会被迅速转移到邻居家。

当时,朱莉没了解过相关法律,丈夫占据了主动权。1993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可予优先考虑。”在这样的情况下,抢夺、藏匿孩子成为一些父母争夺抚养权的手段之一。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侯学宾今年7月9日在《检察日报》撰文称,“家庭血脉的传承性需求和情感依恋,是抢、藏孩子现象频发的动因。”这种情感不仅限于父母,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也会产生“强烈的抚养诉求”。侯学宾同时指出,获得子女抚养权可能意味着获得财产分割上的优势地位。有的抢、藏孩子的父母将小孩作为诉讼筹码,从而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利益。

江苏镇江女子万腊梅经历了3次与孩子的分离。第一次是2009年,丈夫家拆迁,儿子刚刚两岁。万腊梅称,丈夫和公婆出于利益考虑,想让她“假离婚”。她不同意,带孩子回了娘家,但孩子最终被其父亲抢走。

故事在万腊梅的丈夫张一龙那里有另一个版本。他说,因为婆媳矛盾,他打了万腊梅一耳光,万腊梅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他觉得,“至少儿子是我生的,不能被你拐走了”,就抱了儿子离开,“不存在预谋好要抢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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