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8时许,衡水市深州交警执勤时,在对一辆蓝色重型半挂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郭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且声称自己无证。
民警通过查询,发现郭某曾拥有A2驾驶证,但因酒后驾驶营运车已被吊销,现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前往山西运送货物,行至武强时,副驾驶刘某说自己有点困了,郭某便“自告奋勇”替刘某驾驶,刘某明知郭某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仍心存侥幸将车辆交给郭某驾驶。
目前, 郭某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第一类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以1500元的罚款。刘某因将第一类机动车交由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被依法处以1500元的罚款。
各位朋友们,你们怎么看这起违章事故?你们身边会有这种侥幸心理的司机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说
(来源于衡水交警,如有侵权请联系我方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