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张建波)无锡人蒋某,因为工作压力情绪不佳,他排解方式很特殊,是从18楼楼顶往下扔水桶、花盆,甚至杠铃。
因工作不顺“发泄情绪”
男子三次往楼下扔东西砸了两辆车
事情发生在去年的11月份。
公诉机关查明,蒋某曾三次往楼下扔东西,造成两名小区居民的车辆损坏,损失共计价值人民币25800元。
2019年11月19日21时30分许,蒋某在其所在的无锡市梁溪区惠景家园27号楼18层楼顶,将一只装有半桶水的净水桶抛至楼下。所幸,当时没有伤到人,也没有砸到什么东西。
过了一周,同样是晚上的9点多,蒋某又在同一小区的28号楼18层楼顶,将一副杠铃抛至楼下,造成被害人任某停放在楼下停车位上的一辆黑色丰田牌卡罗拉轿车车顶、后尾窗等部位毁损,价值人民币20000元。而据当时警方调查,其所扔的杠铃重达50斤。
这还没完,过了没几天,也就是11月28日晚上11点左右,蒋某又在同一小区的28号楼18层楼顶,将一只花盆抛至楼下,造成被害人管某停在该楼楼下的白色本田飞度牌轿车车顶天空玻璃、右侧前叶子板等部位毁损,价值人民币5800元。不过,这一次,蒋某被警方逮个正着。
蒋某往楼下扔东西,造成他人车辆受损。图为现场图片(法院供图)
蒋某往楼下扔东西,造成他人车辆受损。图为现场图片(法院供图)
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归案后,蒋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同时,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部分受害人的谅解。
而蒋某为何会持续疯狂地往楼下扔东西,其辩护人在法庭上的说法是,被领导批评,工作不顺,情绪低落,宣泄情绪,并称其患癫痫。但经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蒋某在该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终,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依被告人蒋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社区当时紧急清理楼顶杂物
广泛宣传后没再发生高空抛物
记者了解到,位于无锡市盛岸路与钱皋路交界处的惠景家园,建于2010年,是无锡市区的一处规模较大的小区。
小区入住居民包括拆迁安置户,及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户等。小区一共有60个楼栋,其中36个为小高层及高层,3000多户居民,人口比较密集。
小区所在社区当时的负责人回忆称,此事在当时是个“大事”,印象很深刻,还形成了一定的”舆情“。“因为当时高空抛物正式入刑,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社区非常重视,采取了很多预防性的措施。”
具体来说,一是马上联合物业,将楼顶的杂物全部清理干净。第二个,是广泛宣传,通过开会、宣传栏等向居民广泛提醒。三是发动志愿者进行宣传。此后,社区没再接到类似高空抛物的投诉,“特别是没有硬物抛下的事情再发生,应该说,当时的预防措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关于上班族情绪排解问题,鹿回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刘静称,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抛重物的行为象征着将压力、负能量全部抛出,从而获得内心暂时的平静,而且抛出的物件越有份量,发泄的效果越好。“但是应以不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为前提,发泄应选择更加安全的方式,如健身、与朋友聊天、去专门的心理发泄室等。“
她提醒,掌握有效沟通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从根本上缓解焦虑的情绪,建议大家要多留意自己和身边人的心理健康状态,定期做评估,“一旦发现心理状况不佳,务必及时就医,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