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
11月4日上午,刘女士到义乌市公安局稠江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被一名认识个把星期的网约车司机转走5.5万元。
据刘女士讲,10月28日,她打网约车到佛堂,与司机小丁互加了微信。此后,对方成了她的“专职司机”,只要出门,她就微他。11月3日中午,她要去江东街道孔村盘一家店,又联系了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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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丁很快赶到刘女士的住处,出门时,小丁称汽车快没电了,然后便在四海大道找了个地方充电。期间,小丁借刘女士的手机玩了一会儿。当晚,刘女士发现手机上的银行APP被卸载了,重新下载后,发现账户里分两次被转走5.5万元。转款时间恰好是小丁使用手机的时候,转账账户显示也是小丁的支付宝。
嫌疑目标明确,当天下午2时许,小丁即在金东区孝顺镇胡塘村租房内被警方抓获,其对偷偷转走刘女士钱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在典当行抵押了一辆车,现在钱都被我还款了”。
小丁交代,认识刘女士后,两人微信里聊得火热,47岁的刘女士“看上”了30岁的小丁,流露出与小丁“处对象”的意思。一个星期里,两人天天都见面,到哪都是小丁送去。
在义乌公路港给汽车充电时,小丁趁机登录刘女士的支付宝,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走了两笔钱,“我就想着把我抵押的车子去赎回来”。随后,他还把转账记录删除,卸载了手机银行,“以为这样她就不会知道了”,小丁懊悔不已。
“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这些钱我会想办法还给她”。目前,犯罪嫌疑人小丁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义乌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无论是现实生活中的交友还是网络上的交友,都需要保持理智,不可随便轻信于人,不要随便暴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也不要暴露自己的经济实力,涉及金钱往来的更要小心谨慎。
来源|义乌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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